第九十四节:古老的酒窖[第2页/共3页]

“麦克是不是好男人我不晓得,但我绝对是。”叶墨说道,牵着艾莉的手出来了第三层的通道。

储存葡萄酒的处所酒窖普通都非常阴暗,特别是白葡萄酒和蔼泡酒。如果常常被光照,葡萄酒会呈现光芒味,这是一种和葡萄酒本身格格不入的味道。凡是来讲,在超市里采办的红酒多有一股光芒味,数多环境下和橡胶一个味道,让人咽不下口。

“夸大。”安吉拉不由笑道。

全数人都看着他,麦克吱吱唔唔的了好久,看着安吉拉,道:“你是贵族蜜斯?如何会看上我这个黑人。”

酒窖恒定温度为8.5℃,夏天不会超越9℃,夏季最冷的时候也不会低于8℃。湿度相对较高,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五。如许的环境实在倒霉于葡萄酒的陈放,会让它的成熟时候变得非常冗长。

“这就你们酒庄最好的葡萄酒?”安吉拉拿起一支82年的赤霞珠干红,问道。

“如许啊,那我好受了很多。”麦克摸了摸脑袋,傻笑起来。

衡量一款葡萄酒,除了味道,更首要的倒是情怀。柏歌酒庄固然有百年汗青,但真没有甚么情怀可言。一来,它只在纳帕谷本地稍驰名誉,对了,现在在美国本土也有了必然的着名度。但是,那不是应为葡萄酒而着名的。

“这款82赤霞珠干红固然过了它的顶峰期,但还未完整老化。很合适放在餐厅当作安排……”史蒂夫避开题目,说道。

维欧尼葡萄酒有着让人难以健忘的香气,可惜酸度太低,不易久存。但在这里,天然的高温、湿度,却能够给它更多的生长时候,让酒体进一步饱满,香味更一步提炼。颠末混酿,还能进步它的保存时候。

安吉拉很天然的挽住了麦克的胳膊,轻笑道:“你没有问我,我也就没有说。我的家属也就那样,全数资产还没有你的这位朋友多。我也不是家属担当人,更不是贵族。我喜好你的棕玄色,和你在一起显得我的皮肤特别白净。”

但到了史蒂夫的徒弟那一代,他们却将这里视为珍宝。一次偶尔的发明,利用了维欧尼葡萄酿造的白葡萄酒仿佛非常适应这个环境。维欧尼葡萄极其芳香,带着浓烈的杏子、水蜜桃和别的果香。颠末橡木桶发酵还会产生香草、甜木、烘烤等味道……

叶墨正带着他们观光,也作一些简朴的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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