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阳军士既逐李泳,日相扇,欲为乱。玄月,李执方索得首乱者七十馀人,悉斩之,馀党分隶外镇,然后定。

秋,七月,癸亥,振武奏党项三百馀帐剽掠逃去。

闰月,乙酉,以太子太保、分司李听为河中节度使。上常叹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听为能够然。”

乙未,李固言荐崔球为起居舍人,郑覃再三觉得不成,上曰:“公事勿相违!”覃曰:“若宰相尽同,则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天德军奏吐谷浑三千帐诣丰州降。

均王纬薨。

李石用金部员外郎韩益判度支,案益坐赃三千馀缗,系狱。石曰:“臣始以益颇晓钱谷,故用之,不知其贪乃如是!”上曰:“宰相但知人则用,有过则惩,如此则人易得。卿所用人不掩其恶,可谓至公。畴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过,不欲人弹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贬益梧州司户。

淄王协薨。

夏,四月,己卯,以潮州司户李宗闵为衡州司马。凡李训所指为李德裕、宗闵党者,稍光复之。

戊戌,上与宰相安闲论诗之工拙,郑覃曰:“诗之工者,无若三百篇,皆国人作之以刺美时政,王者采之以观民风耳,不闻王者为诗也。后代辞人之诗,华而不实,无补于事。陈后主、隋炀帝皆工于诗,不免亡国,陛下何取焉!”覃笃于经术,上甚重之。

昭义节度使刘从谏上表请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国荣庞,咸欲保身全族,安肯构逆!训等实欲讨除内臣,两中尉自为救死之谋,遂致相杀,诬以反逆,诚恐非辜。设右宰相实有异图,当委之有司,正其刑典,岂有内臣擅领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横被杀伤!流血千门,僵尸万计,网罗枝蔓,中外恫疑。臣欲身诣阙庭,面陈臧否,恐并陷孥戮,事亦无成。谨当润色封疆,练习士卒,内为陛下亲信,外为陛下藩垣。如奸臣难制,誓以死清君侧!”丙申,加从谏检校司徒。

丁亥,诏:“逆人亲党,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馀统统不问。诸司官吏虽为所主谋,涉于诖误,皆赦之。别人毋得妄相告言及相恐惕。见亡匿者,勿复追捕,三日内各听自归本司。”时禁军暴横,京兆尹张仲方不敢诘,宰相以其不堪任,出为华州刺史,以司农卿薛元赏代之。元赏常诣李石第,闻石方坐听事与一人辩论甚喧,元赏使觇之,云有神策军将诉事。元赏趋入,责石曰:“相公帮手天子,纪纲四海。今近不能制一军将,使无礼如此,何故镇服四夷!”即趋出上马,命摆布擒军将,俟于上马桥,元赏至,则已解衣跽之矣。其党诉于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元赏曰:“属有公事,行当继至。”遂杖杀之。乃白服见士良,士良曰:“痴墨客何敢杖杀禁军大将!”元赏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无礼于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无礼于宰相,庸可恕乎!中尉与国同体,当为国惜法,元赏已囚服而来,惟中尉死生之!”士知己军将已死,无可如何,乃呼酒与元赏欢饮而罢。初,武元衡之死,诏出内库弓矢、陌刀给金吾仗,使卫从宰相,至建福门而退。至是,悉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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