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嘴角出现一抹奸笑,“没用的,我的身材已经和纳米虫融会,这些小虫子底子只是安排。”

同窗们都朝我侧目标看了过来,没想到我还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我的细胞上附着一层乌黑色的物质,看起来就是它们给我供应了远超凡人的力量。

现在电虫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乌黑色的肉球一样,因为它已经被我的细胞完整覆盖。

十……九……八……七……六……

怪人看到我闭上了眼睛,非常猜疑的道,“冷锋,你是要我成果你的意义吗?”

我朝着同窗们奔驰了畴昔,现在他们已经被困在了边沿,看起来一个个全都像要跳楼了一样。

我现在终究认识到了我真正的才气,而不是大要上看起来那狂躁的力量,亦或是看起来奇异非常的透视才气,实际上能够完整的掌控我这些细胞停止分裂和重组,才是我真正的才气地点。

李霁嘲笑了笑道,“冷锋,还觉得你当了叛徒。”

时候越来越紧急,我鼻孔里闻到的尿臊味更浓了,我暗骂了张明一句怂包,随后变更细胞猛地包裹住了电虫。

终究在我的不懈尽力之下,定位到了心脏位置,我看到那只可爱的电虫趴在我的心脏上,高举着放电的爪子,威胁着我的心脏。

当然,这类级别的生物我是不会吃的,不但没有营养还恶心。

我认得她,她是隔壁班的文艺委员叫许梦琪,看起来有点萌萌哒,可惜就是胆量有点小。

现在我顾不得他们,因为我心脏部位那只电虫的爪子再次进犯到了我的心房上,我浑身一阵抽搐,不等怪人亲身脱手,能够我就要嗝儿屁了。

在浅显人看来那只是一团黑雾,但是现在我的眼睛已经和凡人不一样,我发明黑雾都是由一个个的特别细胞构成,而这些细胞已经完整被玄色金属所覆盖,看起来比我的细胞还要高一个数量级,毕竟我的才覆盖了一半,并且我还不晓得我的银色金属和这老魔头的玄色金属比起来谁更强大。

“哦,本来那玩意儿叫纳米虫。”我右手悄悄一挥,顷刻击碎了他捏着我喉咙的虫手。

我扭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道,“你他妈才是叛徒。”

小时候奶奶总在人前夸我是天赋,因为我三岁就会熟背三字经。

没错,换句话说,我将突破人类细胞只能分裂五十次就会朽迈灭亡的监禁,我获得了不死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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