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奶奶总在人前夸我是天赋,因为我三岁就会熟背三字经。

当然,这类级别的生物我是不会吃的,不但没有营养还恶心。

“一!”怪人倒数结束,而我的战役才方才开端。

怪人看到我闭上了眼睛,非常猜疑的道,“冷锋,你是要我成果你的意义吗?”

现在我也没体例深切去切磋这乌黑色物质到底是甚么,我已经没时候了,我必须尽快搞定那只电虫才行。

“唧唧唧!”电虫建议了反攻,锋利的爪子一下子划破了我的细胞,电蛇缭绕在我的心房,我晓得我再不搞定它下一秒我就将成为死人。

没错,我的细胞像是吃食品一样,把它全部给消化了,剩下一些残渣也被我的血液细胞运送到了体外。

我的细胞上附着一层乌黑色的物质,看起来就是它们给我供应了远超凡人的力量。

我的嘴角出现一抹奸笑,“没用的,我的身材已经和纳米虫融会,这些小虫子底子只是安排。”

这让我想起看过的一部豪杰电影叫死侍,内里的男配角也获得了不死之身,但较着我的才气比他强多了。

现在电虫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乌黑色的肉球一样,因为它已经被我的细胞完整覆盖。

但是我晓得他们跑不了多远,因为这里是楼顶,很快就会跑到大楼边上,除非他们会飞,不然必死无疑。

“唧!”我心脏部位的电虫还想再电我一次,我却找到了它的缺点,全部把它支解溶解掉了。

他用沙哑的声音道,“这不成能,你竟然逆向溶解了我的纳米虫。”

我晓得本身固然已经具有了不死之身,但是和这个老魔头比起来还很弱,一旦他把握了甚么我本身都不晓得的缺点,那我不是本身找死吗。

掉落的虫子爬到了我的裤管里,还想玩那一套钻进我的身材里。

我扭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道,“你他妈才是叛徒。”

我朝着同窗们奔驰了畴昔,现在他们已经被困在了边沿,看起来一个个全都像要跳楼了一样。

以是现在最好的做法不是和他正面作战,而是先救下我的同窗再说。

本来我七窍流出的血已经凝固,此次更多的鲜血流淌了出来,沿着凝固的血液构成的河道流淌了下来,都滴落到了我的脚上。

正要捏碎我喉咙的怪人满身一颤,身上更多的怪虫掉落了下来。

独一聊以自慰的是,他的痛苦并没有持续多少时候,因为很快他全部就已经被虫子雄师给淹没了。

李霁嘲笑了笑道,“冷锋,还觉得你当了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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