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非法证据排除[第1页/共3页]

黄艺锋痛苦嚎叫着道:“朱队长威胁我,如果胡说话,还要挨打,会往死里打我。当时还在公安局的窥伺下,我哪敢奉告你们本相。明天到了法*庭,我才敢说实话啊。尊敬的法官,你可要为我做主!”

黄艺锋赶紧点头,“是,我的供词都是他们逼我这么写的。”

老刘他们坐不住了,黄艺锋在想翻盘。李超却仍然沉稳自傲地端坐。辩白人投来一个夸耀的眼神,李超却淡淡一笑。

“对第2、3、五组证据,我方以为其都是证人证言,遵循法律规定证人该当出庭作证,接管当事人的质询。我方申请对证人停止质询。”

公诉人拿起厚厚一叠证据质料,大声道:“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七组证据,第一组证据是当晚一起喝酒四个教员和三个女生的证人证言,内容是当晚死者入厕前,被告人出包厢叫办事员上酒,在死者坠亡前二分钟进入包厢,进入包厢时其上衣纽扣贫乏一枚,证明被告人有作案时候。”

黄艺锋的家眷更是一脸忧色,另有报酬黄艺锋叫屈,不时用眼神鼓励黄艺锋。他本人更是对劲连连,面露忧色,仿佛就要逃出世天了。

李超却岿然不动,淡定隧道:“老刘不消担忧,他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审判长答道:“证人顺次出庭作证,被告人能够扣问。”

“对第一组证据没有贰言,但证明内容有贰言,被告人在出去叫酒时搀扶过刘菲亚,但刘菲亚表示没过后,被告人分开并返回了包厢。这些人的证言也证了然,刘菲亚在坠楼时被告人已经在包厢,这恰好申明被告人与刘菲亚的死没有任何干系。”

“对第六组证据,我方不予承认,要求予以解除。被告人的有罪供词,是窥伺构造刑讯逼供所得。按照《中原国刑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不法体例汇集的犯法怀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取暴力、威胁等不法体例汇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该当予以解除。为此,被告人的供词给作为不法证据予以解除。”

辩白人张梁翰当即理正气壮地答道:“对第七组证据,我方不予承认,刑讯逼供时不在审判室没法监控,验伤陈述也是子虚的,我方稍后会供应相干证据证明刑讯逼供存在。”

张梁翰的表示太刁悍了,几近颠覆了控方提交的统统证据,把黄艺锋打形成为一个完整无辜的冤枉者。

……

辩白人向黄艺锋发问:“被告人你说办案差人对你刑讯逼供,能详细说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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