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三十四、杀人还需要理由嘛?[第2页/共3页]

一个七岁的孩子,先不说他能不能弄懂这是如何一回事,哪怕他表示得完整不知所措,但也抵消不了这个无情被揭透的究竟的残暴性。

他曾成心偶然地向尼雅探听过,因为来自美国的这个小伙子对美洲的五十六个印第安种族全都了如指掌。

尼雅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只听他结结巴巴地接着往下说,“这不是他们给本身取的名字,而是欧洲人发明新大陆那会儿,第一次遇见他们时,听他们几次说的一个词,厥后就干脆作了他们的称呼。”

四十一岁的他,一向是单身,从出世到现在。

“哦,本来是如许。”长官如有所思地拥戴道。“那这么说来,我是玛雅人的后代了?”

“以是他才被起名叫‘楚凡’吧。”尼雅不由自主地接着想下去,“可他究竟‘冒犯’了甚么呢?要被如许对待!”

“哦,他们跟玛雅人一样,都糊口在墨西哥,能够说是玛雅文明的传承人。”

所谓的总部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机构,总裁建立的跨国财团和长官统领的特种军队都只是此中的一个构成部分,并且远不是最首要的。

“那可真带劲儿!想我头半辈子杀过的人,如果拧下了脑袋,垒一垒的话,差未几也有一座山了。”

更不要说是整整三个月!

“这又是为甚么?”

他在内心如许冷静祷告着,可冥冥当中又有一种可骇的预感在不依不饶地滋扰着他,有一个不知从那边传来的声音一向在他的耳边嘲笑着,并一遍各处反复着,

“如何怪了?”

他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缘,这从他的五官就不丢脸出:又长又扁的头颅,通天的鹰勾鼻,玄色的杏仁眼,肤色固然乌黑,又会泛出一种金属感极强的红铜色。

另有他的纹身,细看才气辩白出那是一大堆半人半兽的土著神明,身上插满了各种鸟羽,又挂满了狰狞的骷髅。

“就如许消逝吧,小狼灵,不管是谁劫走了你,只要他不是‘长老’或‘总裁’就好。”

现在驾驶着全部兵器的装甲车,奔驰在一望无边的荒漠当中,雷达迟迟没有为他们指引出一个明白的方位――看来司机的那辆越野车还真是神通泛博,竟连军用雷达都搜刮不到它的任何信号。

“玛雅人――这名字听上去如何那么怪?”

他是个孤儿,这或答应以说是“运气”为他必定的单身。而以后,他既没找过任何女人,也没找过任何男人,就只能说是他本身挑选了一种彻头彻尾的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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