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三十四、杀人还需要理由嘛?[第1页/共3页]

将他带到美国的内华达山脉接管特训才是终究目标,而那又是一系列如何的特训啊――尼雅参与了全部打算的制定,但也是以他才非常的不能了解,总裁为何要对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如此的惨无人道!

更不要说是整整三个月!

听尼雅如许问,长官的嘴边出现了一抹极其不屑的嘲笑:

“能够吧――但也能够是阿兹特克人。归正这两个印第安种族都是以嗜血和崇神著称的。”

今晚的行动已筹办了近一个月,把楚凡带离孤儿院只是第一环节,奉上国际航班也不过是第二步。

“嘿嘿,你还别说,我纹身上的这些骷髅才是我最钟意的。你别奉告我,他们这两种人信奉的图腾就是这个。”

“这又是为甚么?”

尼雅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只听他结结巴巴地接着往下说,“这不是他们给本身取的名字,而是欧洲人发明新大陆那会儿,第一次遇见他们时,听他们几次说的一个词,厥后就干脆作了他们的称呼。”

可尼雅在细心揣摩了一番以后,也只是拧着眉头,把脑袋交来回回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那可真带劲儿!想我头半辈子杀过的人,如果拧下了脑袋,垒一垒的话,差未几也有一座山了。”

“啊,这本来是字啊!”长官明显吃了一惊。“我还觉得是甚么鸟下的蛋呢。”

他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缘,这从他的五官就不丢脸出:又长又扁的头颅,通天的鹰勾鼻,玄色的杏仁眼,肤色固然乌黑,又会泛出一种金属感极强的红铜色。

这倒令尼雅深感光荣,他真是打心眼儿里但愿楚凡能够逃脱。

“阿甚么兹?”尼雅说得太快了,长官不觉有些发懵。

“哦,他们跟玛雅人一样,都糊口在墨西哥,能够说是玛雅文明的传承人。”

“玛雅人――这名字听上去如何那么怪?”

“作为职业杀手,你干的很多蠢事都可觉得本身找杀,而此中最蠢的一样是甚么,你晓得嘛?”

这话令尼雅不寒而栗,特别是长官当时的口气,竟然是那么的自鸣对劲,仿佛他干的是甚么了不起的豪举一样。

四十一岁的他,一向是单身,从出世到现在。

“可这些怪模怪样的神明有一大半又是阿兹特克人的。”

“就如许消逝吧,小狼灵,不管是谁劫走了你,只要他不是‘长老’或‘总裁’就好。”

另有他的纹身,细看才气辩白出那是一大堆半人半兽的土著神明,身上插满了各种鸟羽,又挂满了狰狞的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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