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正国本(卌九)杀猪养廉[第2页/共6页]

高务实明白陈于陛的意义,不过他实在没想过职田养廉这个别例,当然他也了解陈于陛为何一下子就遐想到了职田。

张居正对这一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甚么呢?因为他——或者说朝廷,是不想出这个钱的,既然处所官们本身有体例捞钱,那也不错,反而免得朝廷再费钱来高薪养廉。至于最后谁倒了霉,张居正顾不得,或者说他找不到分身其美的体例,只好“苦一苦百姓”了。

但是,这么一来处所官们可不就少了一样油水了吗,他们当然是不会承诺的。为此雍正也不得不做出让步,便突发奇想地提出了养廉银的说法。

更有甚者如海公刚峰,以应天巡抚之尊却家贫可贵食肉,如何不为慨叹?故此,数年前本阁部奏明皇上,为天下官员稍提俸禄……”

职田在北魏期间,是用来发人为用的。当时朝廷也懒,恐怕费事本身,因而齐截块地给你本身收租就成了最便利的发人为体例。你本身给本身发,发多发少你本身看着办。当然,你必定也不会超越“市场价”太多,不然就没人肯给你家做耕户了。

这么一比,张居恰是第一个天下推动一条鞭法的,并且一搞多年,把这功绩记在他头上也没甚么大题目,只是不该忘了桂萼和高拱,那太不公道了。

他想要以此根绝贪污的题目,但是题目真的处理了吗?如何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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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雍正下了决计,让各地官员们把火耗都要交给朝廷。也就是说不管你一两银子收多少火耗,全数都要当作赋税交上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火耗归公”。

比如《宋史》中对此就有批评:“其有无职田,选人并亲民小使臣,每员月支茶汤钱一十贯文。内虽有职田,每月不及十贯者,皆与补足,以是厚其养廉之利。惧其病民,则委通判、县令核实,除其不成力耕之田,损其已定过量之额。”

不过,在天下范围同一推行一条鞭法,除了本书前文曾经多次提到的地区生长不平衡所乃至使瘠薄地区深受其害以外,另有一个很严峻的题目,那就是火耗。

见是高阁老发话,世人好不轻易从癔症状况回过神来,失焦的眼神纷繁朝这位屠夫……呃,这位大明计相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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