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格雷戈里[第2页/共4页]

“住十天,算你九个铜币一天,剩下的十个铜币能够折成一顿饭钱。”老头捏起了银币吹了一下,然后放在耳边听着。

不过对于浅显人而言,佣兵要比军官更难服侍。

罗纳德一言不发,独自走了出来。

格雷戈里是洛蒙斯公国南边边疆的一个小镇,因为邻近迷雾丛林具有必然的地理上风,但团体来讲还是一个偏僻地带的小镇,繁华程度和那些王国核亲信地的城镇完整没得比。

罗纳德的打扮如何也和军官扯不上干系,那明显就是佣兵了。

身边的兵士竖起了拇指,佩服的说道。

“你真的不记得?”阿谁留着络腮胡的兵士看了他一眼,用无所谓的语气反问道。

锁链甲、大剑……能够随身佩带着这类兵器的人,要么是军队的军官,要么就是佣兵。

“这但是入城税的五倍了!”络腮胡抛了抛手中的银币,对劲的说道:“今晚我宴客,我们去喝两杯……至于这个家伙是干甚么的,我才不体贴,归正出了事有城内的守备队措置,我们这些看大门的就别给本身找费事了。”

“早餐有浓汤和面包,对了,另有一些角菜。”

罗纳德愣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这几个全部武装的兵士,从衣服里取出了一枚银币丢了畴昔。

“帮我开一间房。”罗纳德走到柜台,伸手敲击了两下台面。

罗纳德发明,这个天下的人仿佛体格都挺结实,除了一些小孩子和少年,大部分的成年人都有着一副强健的体格,很少见到那些体格肥胖的男人。

以是,格雷戈里内长年占有着大量的佣兵和佣兵团。

取出一枚银币,直接丢给了少年:“有多的你就留着吧。”

“上等房,十个铜币一天,你要开多久?”

常日里各个商会的车队来往不断,特别是每年春季末和夏季初的两个时候段,恰是各个商会大肆收买毛皮的黄金时候。

“一个银币,上等房能够住十天,你肯定要住这么久吗?”老头看着银币,终究提起了一点精力。

城墙依河而建,以不法则的形状盘绕起来,通体由石头砌成,高约5米,城墙上面有着身穿盔甲的兵士手,持长矛或旗号站立。

“开一间上等的。”

柜台前面,一个身材魁伟,挺着啤酒肚的老头正用手臂支着下巴昏昏欲睡。

归正罗纳德刚来这个天下,对很多事情都还一无所知,倒不如在个城镇多歇息几天,也能够趁机多体味一些所需求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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