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格雷戈里[第1页/共4页]

家具天然算不上是甚么上等货品,但是却打扫的很洁净,窗户敞开通风,房间内里没有任何的异味。

“都有甚么?”

“这边请。”

门口阿谁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厮快步跑了过来,内疚一笑,站在罗纳德中间微微躬身,态度恭敬。

“要甚么房间?劣等、中等还是上等?”老头展开惺忪的睡眼看着罗纳德,打了一个哈欠。

罗纳德一言不发,独自走了出来。

罗纳德摆了摆手:“没有干系,就这间吧。”

柜台前面,一个身材魁伟,挺着啤酒肚的老头正用手臂支着下巴昏昏欲睡。

“站住,干甚么的?”

酒馆、旅店、妓寮……都是这些人早晨留宿的处所。

格雷戈里是洛蒙斯公国南边边疆的一个小镇,因为邻近迷雾丛林具有必然的地理上风,但团体来讲还是一个偏僻地带的小镇,繁华程度和那些王国核亲信地的城镇完整没得比。

走到城门口,两排一共六个兵士举头站立,手中握着约莫2米长的长矛,腰间配着双手长剑,身上披着半身的锁链甲,胸前佩带着一个遨游雄鹰的徽章。

沿着木质楼梯登上二楼,在阿谁少年小厮的带路下,罗纳德来到了走廊拐角处一个房间。

而因为这一特性,格雷戈里又被人戏称为是佣兵之城。

城墙依河而建,以不法则的形状盘绕起来,通体由石头砌成,高约5米,城墙上面有着身穿盔甲的兵士手,持长矛或旗号站立。

“我是打猎队的,刚从迷雾丛林返来。”罗纳德站在那边,神采安静的说道。

出于某种说不出的,仿佛是想要体验异天下本地糊口的设法,罗纳德抬起了脚步朝着旅店内走去。

罗纳德直接取出了一枚银币放在柜台上:“这个够住多久?”

旅店内的空间挺大,大厅内摆了七八张圆木桌,和二十多张椅子,不过这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坐在那边。

“队长高超!”

“不记得就对了,这小我底子就不是打猎队的人,也不晓得是从那里冒出来的。”络腮胡兵士伸手抢过银币说道:“要不是我晓得他不是打猎队的,我会跟他要一个银币的入城税吗?”

小镇美满是宿世电影中,中世纪期间的气势。

“一个银币,上等房能够住十天,你肯定要住这么久吗?”老头看着银币,终究提起了一点精力。

不晓得本身被一个看大门的浅显兵士给讹诈了一笔的罗纳德正在格雷戈里的街道上走过。

待到天气微亮的时候,罗纳德的视野中终究呈现了一个完整由石头砌成的小镇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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