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吾与汝孰美(十一)[第1页/共3页]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实足,可你重视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能够用极少的力量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一样的,能在短时候内完成如许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敷,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氛围, 刹时固结成冰。

“哦,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这但是都城最贵的胭脂,非是高门蜜斯不能买,你可不要说你爱好涂脂!”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启事不过乎男人具有天然力量上的上风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果断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轻易突入名声。

“啊――”他话没说完,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都城是皇城之地,平常的时候江湖人少有触及,毕竟江湖与朝廷自来井水不犯河水。而现在这个时节来到都城,谭昭用脚指头想都晓得这些人是为了甚么。

一瞧就像是沈浪的冒牌货,没武功没脸又没品,看着就让人窝火。

刀就是刀客的性命,倘如有人碰了你的性命,你莫非不会生机吗?

谁知此人抬眼一笑,嗤了一声:“就凭你也敢给我吃罚酒, 不自量力!”

更惶恐,这男人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

“……”

王怜花非常干脆地摇了点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呵――”光听声音就像打他一万遍了。

倘如果普通人, 听了这话必定非常活力,可面前此人不知是脾气当真端厚还是假仁假义, 竟然只是收了笑容,还是中间的申公豹快人快语:“小子,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女人?!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实在,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而面前这位仗义得救的龙啸云侠士, 谭昭想了想, 决定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刚要开口说句多谢,中间的女装大佬就开口了, 声音是略显降落的男声:“他是我的朋友,要你装好人多管闲事!”

[你闭嘴!]

“你不追?”

比他更识时务的是申公豹,只可惜申公豹人还没站起来呢,一个身影就闪在他的面前,他昂首便看到小白脸笑眯眯的眼神,他想喊,最后还是顾忌王怜花,脸上是敢怒不敢言。

前者为宝藏而来,后者只求绝世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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