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汴哀王璥薨。

敕:“姨舅既服小功,舅母不得全降,宜服緦麻,堂姨舅宜服袒免。”

张守珪使平卢讨击使、左骁卫将军安禄山讨奚、契丹叛者,禄山恃勇轻进,为虏所败。夏,四月,辛亥,守珪奏请斩之。禄山临刑呼曰:“大夫不欲灭奚、契丹邪!何如杀禄山!”守珪亦惜其勇猛,欲活之,乃更执送京师。张九龄批曰:“昔穰苴诛庄贾,孙武斩宫嫔。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上惜其才,敕令免官,以白衣将领。九龄固争曰:“禄山失律丧师,于法不成不诛。且臣观其貌有反相,不杀必为后患。”上曰:“卿勿以王夷甫识石勒,枉害忠良。”竟赦之。

仲春,壬寅,秦州地连震,坏公私屋殆尽,吏民压死者四千馀人;命左丞相萧嵩赈恤。

突厥毗伽可汗为其大臣梅录啜所毒,未死,讨诛梅录啜及其族党。既卒,子伊然可汗立。寻卒,弟登利可汗立。庚戌,来告丧。禁都城匄者,置病坊以廪之。

礼部员外郎杨仲昌议曰:“郑文贞公魏征始加舅服至小功蒲月。虽文贞贤也,而周、孔圣也,以贤改圣,后学何从!窃恐表里乖序,亲疏夺伦,情之所沿,何所不至!昔子路有姊之丧而不除,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不忍也。’子路除之。此则贤人援事抑情之明例也。《记》曰:‘无轻议礼。’明其蟠于六合,并彼日月,贤者由之,安敢损益也!”

北庭都护盖嘉运击突骑施,大破之。

冬,十仲春,戊子朔,日有食之。

初,殿中侍御史杨汪既杀张审素,改名万顷。审素二子瑝、琹皆幼,坐流岭表;寻逃归,谋伺便复仇。三月,丁卯,手杀万顷于都城。系表于斧,言父冤状,欲之江外杀与万顷同谋陷其父者。至汜水,为有司所得。议者多言二子父死非罪,稚年孝烈,能复父仇,宜加矜宥;张九龄亦欲活之。裴耀卿、李林甫觉得如此坏国法,上亦觉得然,谓九龄曰:“孝子之情,义不顾死;然杀人而赦之,此涂不成启也。”乃下敕曰:“国度设法,期于止杀。各伸为子之志,谁非徇孝之人?展转相仇,何有限极!咎繇作士,法在必行。曾参杀人,亦不成恕。宜付河南府杖杀。”士民皆怜之,为作哀诔,榜于衢路。市人敛钱葬之于北邙。恐万顷家发之,仍为作疑冢凡数处。

开元二十二年甲戌,公元七三四年春,正月,己巳,上发西京;己丑,至东都。张九龄自韶州入见,求终丧;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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