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晓得,或许是只是民风。”雷蒙德说。

女管家茉克尔黑着脸走到罗岚身边,指着对方步队中一小我,低声说:“伯爵大人,我熟谙那小我。他就是dang妇茜尼科娃的弟弟,当时还是初级剑士。传闻他在米哈依尔至公部下效力。”

罗岚却哭笑不得的说:“他疯了吗,明晓得敌手是剑士,还穿铠甲?”

城堡里立即响起震天的起哄声和口哨声,那些崇拜罗岚的年青人大声喝采。

罗岚看到阿芙拉的反应,笑着说:“别严峻啊,我又不会吃了你。连话都不敢说,你不会没走出过贝伦山区吧。”

阿芙拉不幸兮兮地看着女管家,目光中充满了要求,想让女管家不要说本身丢人的事情。

罗岚点头说:“没人会穿这类粗笨的铠甲。如果有特别好的邪术铠甲我或许会穿,但这类特制的铠甲这么重,对谁来讲都是不小的承担。并且重量不是最大的题目,铠甲的枢纽不敷矫捷才是致命缺点。我们荷曼剑士最多只穿金属胸铠,有钱的能够买邪术皮甲,而最好的天然是龙鳞铠,可惜过分于希少。”

女管家插嘴:“男人的虚荣心和女人的花痴搅拌在一起,变成一杯灭亡的苦酒。你身穿一身富丽的铠甲,面庞埋没在头盔当中,颠末苦战杀死仇敌取得胜利,翻开首盔的一顷刻,是一个男人最萧洒的时候――起码我们女人是这么以为。”

雷蒙德却迷惑地问:“大人,您莫非不筹办穿铠甲战役吗?”

在晨光的晖映下,她的侧脸蒙上淡淡的金光,脸上的羞意伸展到洁白的颈部,她的颈部苗条美好,现在的她像是一只害臊的白日鹅。

雷蒙德翻开战书,看到是柯鲁士文,翻译给罗岚听。战书里怒斥罗岚杀了平可夫之子,他将向罗岚建议决斗。决斗有两种,罗岚任选一种。一种是两个剑士比剑,另一种则是两边带领统统人马死战。落款是鲍里斯。

响声震天,罗岚和阿芙拉四目订交。

那些体味阿芙拉的侍女,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女仆人,即便亲眼看到,她们也不信赖这是究竟。

“该死的安德烈男爵!”雷蒙德一拳打在城墙上,怒骂,“他竟然派全数的半其中队私兵!这个狗*养的墙头草,我必然要好好经验这群病狗!”

罗岚的奉献精力打动了大个子雷蒙德,他也举起手中长剑,大声喊:“为了阿芙拉!”

罗岚蓦地转头,阿芙拉娇羞不已,渐渐地拿出一方叠妙手绢,捧在手里。她本来想亲手递给罗岚,但是却没法接受他那充满侵犯性的目光,害臊地侧过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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