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战铠甲[第1页/共3页]

罗岚不客气地一样凝集火之负气,挥剑横劈向鲍里斯的长剑。鲍里斯暴露不屑的神采,持续突刺并筹办好后招。

罗岚耸耸肩,说;“我看你这套盔甲不错,到时候我会把这套盔甲当记念品。”

罗岚的长剑击中邪术护盾,但邪术护盾出现阵阵波纹,挡住长剑。

鲍里斯哈哈大笑,用较为标准的通用语轻视地说:“荷曼人永久是这么高傲,上一个这么说我的荷曼人,已经用生命证了然本身的弊端。小家伙,接下来你随时能够认输,我不会杀你。不过,我会在你的脸上留下一点记念品,让别人晓得柯鲁士才是剑士的国度,不是荷曼!”

罗岚看侧重铠人,说:“这件设备相称高贵,如果我没猜错,你是从米哈依尔至公手中借来的。不过,钢铁的邪术亲和度很低,你的邪术重铠上就算有邪术阵,最多也只能减轻一半的重量。而重铠不管如何,都会减少矫捷度,这一战,你必输无疑!”

罗岚轻松地说:“又被你发明了,看来我这小我就是不长于假装啊。好不轻易在山区找到一个旗鼓相称的敌手,一不谨慎玩坏了,我今后找谁玩去?”他这几天只能跟剑傀儡对战,在外界没有敌手,天然要跟鲍里斯好好打一场,寻觅本身实际的不敷。

“我现在已经把握他的进犯死角,只要出剑够快,就能粉碎他的铠甲枢纽并伤及他的身材。不过火之剑技速率太慢,我需求利用风之剑技。”

罗岚摆出枪式起手式,看着鲍里斯头盔的T字型空地,一言不发。

罗岚猝不及防,被鲍里斯暴风骤雨般的打击压抑,不竭地后退,

“母亲大人,请您在天国保佑罗岚。您说过,总有一天会有人至心喜好我,包含我的缺点。之前那些人嘴上说不在乎,但他们的眼神却出售了实在的设法。只要罗岚,只要罗岚才真正不在乎我口吃,只要他真的感觉我说话好听。他如果死了,再也不会有人说我的口吃是动听的乐符,是特性而不是缺点……”

罗岚笑着说:“也不晓得谁不要脸,第二招就用了邪术设备,你是我见过最无耻最无能的敌手!我有个疑问,你战书上当时写的是比剑,还是比邪术设备?你这个懦夫,战役可夫之子一样是懦夫!对了,我传闻平可夫之子是米哈依尔至公的私生子,那位至私有没有别的私生子住你家?”

鲍里斯满身都被银色的重铠包裹,这类重铠远比罗岚宿世见到的西方满身铠厚,的确就是用钢板镶嵌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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