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次骑马[第1页/共3页]

极目四眺,天高云淡,心旷神怡。耳边传来荒漠男人苦楚降落的歌声:

春季来了,植物们要可着劲儿吃草,储存充足的营养,最好长一身肥膘好挨过冗长的夏季。当然了,运气不好的,就会成为牧民肥美的大餐,或者猛兽的早点。

牧民们留下大多数人,他们还要收拢四散的羊群,趁便把死狼带归去,狼皮是个好东西,做成皮裘,既标致又和缓,很受中原的有钱人爱好,能够和中本来的行商互换盐巴,狼肉也是不错的食品,狼脸子更是佐酒的甘旨,固然丧失了一些羊,这些狼肉足能够弥补了。

狼群已经被毁灭,眼下的荒漠从未有过的安好,临时能够无忧无虑地放牧牛羊,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年青的小伙子们、热忱似火的女人一对对相拥到天明,直到另一只狼群到临为止。

伴着阿妈伴着蓝天到永久……

小河弯曲折曲,欢畅的流淌,自天涯来,又流向悠远的天涯。从山脚下的溪流渐突变成三四丈宽,河水不深,能瞥见河底的卵石,五颜六色的的石头被河水冲刷的圆溜溜,几条手指长的小鱼在河底落拓地游着,碰碰卵石,碰碰砂子,你追我逐,好不舒畅。

李青莲是个天赋妙手,浑身披发的气味很好闻,能让人表情安好,不由自主地想和你靠近。青鬃马固然是一匹浅显的马,没有开灵智,只是不能地感到靠近,这就够了,只要马儿不顺从你,那么你的骑马大业就算是完成了九十步。

好马是好马,李青莲不会骑马,向来都没有骑过马。连昆仑山都没有出来过,连马都是第一次看到。

阿不力抱着阿嘎带着另两个牧民陪着李青莲回部落,顺着从昆仑山上流下来的小河边走着。阿不力不晓得李青莲没有骑过马,谁晓得走在荒漠里的人没有骑过马,谁敢说天神的使者不会骑马?以是马的速率很快,固然不能和来时相提并论,对李青莲这个菜鸟也算是缓慢。

李青莲一边谨慎翼翼地节制马,一边细心察看阿不力他们骑马的姿式和行动,活学活用,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还别说李青莲的贯穿力确切不凡,垂垂地在顿时放松身材,跟着马的奔驰一起一伏随波逐流,有模有样。

悲催啊,李青莲不由得苦笑,俺真的不会骑马啊,但是为了不被人当捣蛋物用石头渐渐砸死,不敢说。幸亏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起码见过阿不力他们的顿时英姿。骑马吗?不就是扳鞍上马,两腿分开跨坐在马背上,手拿缰绳,用马鞭一甩马屁股:“驾,”马儿唏溜溜一声迈开四蹄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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