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牧民带着孩子蒲伏于地,额头紧挨着空中,浑不管地上碎石的棱角磨破了皮肤,一滴滴鲜血滴在石头上,虔诚地念念有词。
剩下的二十多只余孽已经魂飞魄散,吓破了胆,那里另有半点战役的胆量,固然没有狼王那样灵智大开,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它们如同先前的羊群普通四散逃命。对于穷凶极恶之辈务必********,打狼不死,必遭其害。
狼王死了,不管是族内争王,还是对外交战,十多年来打出来好大一片江山,狼王是无数荒漠小狼的偶像,是年青的母狼们的大众恋人,狼王是狼族的战神,是荒漠的传奇。
短促的马蹄声响起,大地一阵阵颤抖,由远而近,如麋集的战鼓敲响荒漠的心。很快,一些小斑点呈现在视野中,渐突变大。变成奔腾的马群,数十匹马的身影在荒漠里疾行,狼藉无章的步队预示着这是一群牧民。
垂垂地,越来越近,马群领头的是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骑士,至于春秋,这些长着稠密胡子的牧民的春秋很难精确辨别,起码在李青莲的眼里荒漠的男人们,除了孩子和白发白叟,其别人都差未几。这些人涓滴不顾恤马力,乱噪噪地呼喊着打马疾走,看来是这一老一少两个牧民部落里的人,得知他们遭受狼群前来救济。
狼王抓住机遇,跑了几步纵身一跃,如同一道玄色的闪电刹时到了李青莲背后,张嘴就咬,行动谙练,一气呵成,看狼王必杀技:我咬咬咬。在狼王的森森利齿之下统统都会被咬碎,不出不测埠咬住了,牙齿狠狠咬住,高低一合,好痛,甚么都没有咬到,只要牙齿重重咬到一起,咔嚓一声。明显咬到了,如何会甚么都没有,狼王很引诱,很纠结。
李青莲感觉莫名的轻松,从昆仑山寻宝以来,心中一向愁闷不已,现在颠末狼血的浸礼,胸中的凶兽得以开释,整小我多了一种奥妙的气味。
狼王不愧是狼王,没有脑筋发热横冲直撞,即使它的正在李青莲的屠刀下痛苦地嗟叹,也没有涓滴影响它的行动。狼王谛视着李青莲,专项察看他的一举一动,在等候着最好偷袭机会,寻求不出则已,一击必中,狼王出马,从无失手。
机遇来了,当李青莲的背对着狼王,奋力与面前的几只强健的战狼搏杀的时候,就是狼王最好的机遇。嘿嘿,小子,死定了,这下你死定了,不信赖你背后还能长着眼睛。不晓得我们狼族最善于的就是在背后突袭,然后那么悄悄地和顺一咬,你的生命就会跟着咬破的喉头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