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书记,实在抱愧,到了金都,临时有些事需求措置,迟误了时候,让您久等了!”纪闫鑫心知顾远山是用心发牢骚,顺着他的话,做了解释。
顾远山不是傻子,深知与纪闫鑫之间,虽是敌手,某些时候,也不得分歧仇敌忾,他不成能,也没有那样的勇气,把纪闫鑫再次推上断头台,因为,那样,等因而同归于尽。
固然,纪闫鑫目前态度谦虚,面庞驯良,可,顾远山晓得,驯良的面庞下,埋没着狰狞的脸孔,只不过相隔一层皮郛罢了,哪一天本相毕露,还真不好瞻望。
相较而言,顾远山深知,在与纪闫鑫的较量当中,他处于被动状况。俗话说,赤脚的不怕穿鞋的;任何人都怕不要命的人。比拟之下,纪闫鑫既是阿谁赤脚的,又是阿谁不要命的;而顾远山,则是阿谁穿戴鞋,把生命看得非常首要的人。
顾远山本身最清楚,至始至终,他都欠马栓儿的,是他,让曾经帮忙他的马栓儿,变成了阶下囚,挨了枪子儿,成为了现在的纪闫鑫;这笔债,是血债,如果按江湖端方,血债还需血来偿。
顾远山前去赴纪闫鑫之约的时候,单身前去,他不能让身边其别人晓得,他们之间特别的干系。
对于顾远山来讲,赶上天大的事情,他都得想尽千方百计活着,只要命在,才气够做本身想做的事情,才气够固若金汤的守在权力的顶峰,为所欲为。
顾远山不得不承认,他与马栓儿(纪闫鑫)之间的差异,可不是一星半点。如若真要从现在,将战役搬下台面,顾远山更情愿把他当作从小欺负他的马栓儿,而不是像谜普通的纪闫鑫,因为,唯有那样,才气有效的激起出贰内心的仇恨,以便尽力以赴。
顾远山不得不承认,纪闫鑫(马栓儿)是他此生最微弱的敌手,也是独一令他胆怯的敌手。凡是,敌手分了两种,要么吃软,要么吃硬;可恰好,纪闫鑫(马栓儿)就属于第三种,软硬不吃的人,顾远山碰到他,也算是不利,搅得贰心神不宁,不知该如何前行。
常常想起这个场景,顾远山就会不寒而栗,宦海之上,尔虞我诈,前人栽树先人乘凉,那毫不是个例,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没错,纪闫鑫的命是捡返来的,完整不在乎存亡;可他顾远山不是,他贪恐怕死;就这一点,顾远山就必定输了。
顾远山不竭的警告本身:没有实足的掌控,毫不能舍友为敌,以目前的情势,纪闫鑫是不会主动进犯的,我也不成能成为阿谁撕破脸皮的人,那么,唯有周旋下去,哪怕,这个周旋的过程令人抓狂,我也必须对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