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也受不了了!

而她,毫不知情。

他都舍不得下口的人儿,他凭甚么动她?

人近仿佛管他们叫……血族?

他尾跟着二人,看到他们进厨房拿了碗筷,又悄悄热热地挪到客堂,在沙发上肩并肩坐下。

他满心气愤,想飞起来,狠狠地扑上去,撕烂阿谁男人的喉咙,饮尽他的鲜血――哪怕他再嫌恶他的血液的味道,只要能对他形成伤害,他也情愿拼尽尽力。

薯条上沾的番茄酱红艳艳的,像极了他最爱的血。

靠那么近,不热吗?他哼哼着,忿忿地想。

他对她的巴望像是本能,如同飞蛾扑火,明知越靠近她就越伤害,还是忍不住想离她近一些……更近一些……

他如何敢用肮脏的唇触碰贰心心念念的女人?

固然不明白男人那句话为甚么让她脸红着拧了他的腰一下,但阿谁不端庄的笑容,可爱!碍眼!

一个血族(?)单恋的故事,be.

那男人脸上的笑容如何看如何刺目,傻死了!

苦涩的鲜血,牵动他满身的巴望。

妒火冲昏了他的脑筋,他明智尽丧,忘怀了伤害,连尽量遁藏在阴暗中不能透露在人类的视野下的求生本能都抛到了一边。

他不断念肠试着靠近她,遁藏着她警省的视野,近了……他就快触碰到她了……

谁?是谁的拜访让她如此高兴?

“叮铃铃――”

他满心不悦,妒忌像从甜睡中醒来的火山一样,火红的熔岩咕嘟嘟直泛泡泡。

他不晓得本身是谁,来自那里,有没驰名字。

在碰到她之前,他本觉得统统的血液――不管是植物还是人类――味道都是一样的。当他第一次嗅到她隔着血管和皮肉披收回来的芳香,他才晓得,他之前只是从未碰到那小我。

他顺从本能,镇静地追着她一起进了寝室,看到她把本身往床上一丢,毫无形象地呈“大”字形仰躺。

在完整坠入无边的暗中的那一刹时,他感到阿谁男人抬起胳膊,在她面前举起手掌――

一个血族(?)单恋的故事,be.

他跟在了她身边,悄悄乘机。

他竟然还敢从她口中叼走吃了一半的薯条!

在暗中一向存眷着她的他,身材不受节制地炽热起来,心底号令着,快,扑到她身上,她闻起来如此甜香,你只需求悄悄cha入她的身材,就能咀嚼到至上的甘旨好菜!

自他出世的那一刻起,他的第一个感受,就是对鲜血的巴望。那巴望深切骨髓,仿佛生命最原始的呼唤。他不能顺从,也不想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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