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宏立即被嘴里的稀饭给呛到了,咳嗽了几声,含含混糊的说道:“表弟一贯做事没个分寸,早晨又不检点,去那种处所厮混,想必常日获咎的人不在少数,被人大半夜的狠揍一顿,也能长个记性。”

别的的阿谁香烛纸笔铺子,明玉细心研讨了这几年来的账目,感觉这个处所既不靠近书院,四周也没有多罕用到纸笔的人家,买卖平时只是勉强保持,只要在月朔。十五逢都城大集的时候,门前就是集市,来买东西的乡里人多,香烛买卖才会很好,那一天的买卖量顶的上平时半个月的。

钱捐出去了,明玉内心也结壮了,钱是司马宏家里的钱,总要用到他身上,明玉才感觉舒坦,归正还给他,他也不要,捐出去就当还给他了。当然本身的钱和司马宏的钱,明玉分的清楚,回到家后明玉本身攒的钱,但是一文都舍不得动,抠门的紧。

冲冠一怒为红颜,苗氏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小子但是个痴情种子,比他爹可强多了。

明玉眨了眨眼睛,就她这性子,像是能同一堆小女人玩闹到一处的人么?

差役惊奇不已的看着明玉,几近遇不到明玉这么脱手风雅的店家,探听了明玉的名字,差役在登记薄上记上了明玉的名字。

提及陆灏,徐夫人满脸都是对劲的笑容,笑道:“陆大人漂亮斯文,人又和蔼谦恭的,多好啊!”

参考宿世里的那些打扮店,明玉还叫人打了两个身形窈窕的木头做的模特。叫裁缝做了几套标致的衣服,给木头模特穿上,隔一段时候就给模特换上一套,放在店门口当招牌,特别招人重视。店里的买卖好了很多,很多人出去,张口就是要模特身上穿的阿谁花色的料子。

明玉和徐夫人筹议了好久,想把铺子改了,香烛买卖并不好做,街上摆摊的卖的到处都是,不如改做饭店的买卖,平时小集有很多人,大集人更多,很多人都是饿着肚子趁早过来的,走到集市也饥肠辘辘了,花点小钱吃个饭还是乐意的。

“那也不见得陆大人就能看得上堂姐啊。”明玉说道,陆灏身居高位,当年是他背着将近病死饿死的皇上逃出世天的,光是这功绩,就足以让他一辈子青云直上,只要他不脑筋抽筋学着董相国谋反,陆灏这辈子和繁华繁华是绑在一起了。

但是改铺子谋生,并不是件简朴的事,香烛铺子的掌柜年龄已高,小饭店买卖赢利是赢利,他嫌要起早贪黑,要操心的事情太多,还嫌做饭的话店铺里都是油烟腻味,怕脏,总之不情不肯。并且库房里那么多香烛的存货,一时半会也找不到肯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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