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桃源[第1页/共3页]

人说吃一堑、长一智,这句话既然能传播下来,天然有它的事理。

水池里的鱼多了很多,秦真自从发明卫玄的爱好后就隔三差五的从河里抓一些丢出来,弄得现在池子里几近都是鱼,好好的一处存水的池子变成了鱼塘。不过也好,村里人隔三差五的抓一条还能改良改良炊事,用青盐煮出来的鱼汤可不会有一股奇特的味道。

“这……师父只说让我照看道场,并未提及……”

把散架的桌子再劈得琐细些,早晨恰好吃烧烤。

玄魁下山对现在的南山村而言是件大事,都不消玄魁操心,吴大爷就领着村里的长幼爷们在卫玄的院子中间造了个草庐。现在就热烈些了,卫玄家左边是玄魁的草庐,右边是秦真的家,一条巷子走几步就是吴大爷的家,然后摆布相望便是村中剩下的人家。

“……是”

玄甲军,皇家的家臣,吴大爷十足回绝,只是因为离村时的一个承诺。豪杰难过美人关,施施然分开虎帐的时候吴大爷无疑是个豪杰。

秦真是少数晓得吴大爷返来本相的人,而跟着年前那件过后就成了独一的一个。当然,现在还要加上一个卫玄。究竟上,当卫玄晓得究竟本相的时候实在吃了一惊,他可没想到这世上会有如许的人。

南山虽非桃源,胜似桃源。

去岁的那件过后,南山村的人就变了。这类变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窜改,若不是卫玄偶然中撞破,只怕也不会发明。

畴前村里人很神驰长安的糊口,总觉得那边是个天国般的存在。天子脚下,无尽繁华,光是想一想就让民气生神驰。逢着农闲时,孩子总会吵着要去长安看一看。有前提看过的,回到村里都会给小火伴讲起那些井然有序的房屋,宽广的大街,繁华热烈的东西市,末端拿出西市里买来的小吃分给旁人。东西未几,却总能让人打心眼里的高兴恋慕。

对吴大爷而言,长安是一个很奇特的处所。不是因为它高大的城墙,也不是因为它的繁华,只是因为那边是十六卫的驻地,内里有着大唐最精锐的军队。如果不是洛阳的那一番大战,现在的他也会住进那座村里人神驰的城,穿戴精美的盔甲,握着锋利的兵刃,威风凛冽。

村里人对现在的糊口很对劲,之前还会有人去别的村庄串串亲戚,现在则守着这一亩三分地不挪窝,这此中尤以卫玄为甚,每日里茅舍、水池、茅舍两点一线,除了教孩子们识字就是撑着根鱼竿在水池边垂钓。旁人也是见怪不怪了,卤盐都能变成青盐的人有这点儿怪癖又算得了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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