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学者多数以为《山海经》是夏禹、伯益所作,明天看来此说纯属无稽之谈。不管是从其包含万象的内容上看,还是从各篇成书时候迟早不一上看,《山海经》非出于一时一人之手,是个人编述而成。因为《山海经》的内容非常遍及,是官方小我有力完成的,即便一个氏族部落的带领个人也只能编成此中的一部分。因为受古时地区、交通前提的限定,一个部落不成能体味到各地的环境。以是,只能通过巫师口耳相传积累,在大一统的后代将其加以清算成书。而初期巫师的职责,决定了他们文明知识的布局,大凡天文、地理、汗青、宗教、生物、医药、帝王世系及严峻技术发明等等,无不晓得,故《山海经》的内容非常驳杂。
山海经卷一
但是,因为《山海经》既非出自一人之手,也非写成于一时,笔墨记录上本已疏略简乱,再加上传播时候长远,以是,讹误衍脱、增削窜改的环境很多,令人不便浏览,常常难以了解,需求做一些订正疏浚的事情。但考虑到本书为一部提高性读物,在于简明,不宜停止烦琐考据,故采纳通便之法,既能保持原文面孔,又可校订理顺笔墨,还要不必列出订正记。这就是:凡遇讹文,即标以圆括号,前面补上改正之字,并标以方括号,表示改正,如《南山经》鹊山条中的“其状如穀而黑理”一句,“穀”为“榖”之讹,因而校订为“其状如(穀)[榖]而黑理”;凡遇衍文,即标以圆括号,表示删除,如《南山经》最后一条中的“一璧稻米”一句,在高低当中读不通,实为衍文,因而校订为“(一璧稻米)”;凡遇脱文,即标以方括号,表示补充,如《南山经》柢山条中的“又东三百里柢山”一句,“三百里”下脱一“曰”字,因而校订为“又东三百里[曰]柢山”。凡作如此校订的笔墨,都是有可靠按照的,是在接收古今学者研讨服从的根本长停止的,如明人王崇庆,清人王念孙、何焯、吴任臣、汪绂、毕沅、郝懿行,古人汪绍原、袁珂等,此中尤多得益于袁珂的订正服从。又《山海经》中每多异读字、通假字,难识难读,故随文用拼音注上音,并且不避反复,以便利明天的青年读者。本书的注释本着浅显易懂的原则,制止繁征博引,力求简明扼要,以疏浚文义为主。注释中所据成说,首要出自晋人郭璞的《山海经传》、清人郝懿行的《山海经笺疏》、古人袁珂的《山海经校注》。别的,也间出己意,以发明前贤所未逮者。如遇似是而非之说,或几种说法都可通,却难定夺,则于注释中列出,以供读者辨别择取。如遇意义不明,又无干证可求之处,则仍存其疑,不做臆解,以求慎重。除个别环境外,不做反复注释。本书的译文,以直译为主,以意译为辅,尽量制止以释代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