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彼时四川[第1页/共3页]

这“法”,就是从1918年摄行四川军民两政的熊克武公布起,直到1934年刘湘同一四川军政后才结束的四川军阀“防区制”――一部四川大小军阀之间分别权势范围、各自停止军阀盘据鱼肉百姓,乃至兵戈相向、血肉混战的“吃人游戏法则”。

当时的四川在天下事产烟最多、烟土市场最大、吸毒者最众的一个省分。除了勒种罂粟、公卖鸦片等外,武装护商、包运烟土和贩运烟土是军阀从鸦片烟中寻觅财路的又一有效路子。因为当时战事繁多,匪贼横行,烟土产地又较偏僻,烟商投入巨资贩运烟土,恐怕途中呈现不测或各种关卡的截夺,故而大多争夺甲士护送,以便顺利达到目标地。当时四周诸省,如云南、贵州、山西所产鸦片,亦展转云集四川并经重庆、万县等地沿江而下,销往中南、华东诸省。

“防区”,本来指各军的驻防地区。但四川军阀的“防区”却远远超出了军事方面的意义,仿佛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军事独裁王国。1918年,熊克武决定按各军驻防地区,划拨处所税款,由各军自行向各县征收局提用,作为粮饷之需。四川军阀防区制由此构成。

军阀节制区下的四川各县各乡,每个角落,即便没有旅栈,没有饭店的处所,也有烟馆,距重庆约三英里的一个小村,住民仅百二十五家,而烟馆已设立二十二所。可谓“十室之邑,必有烟馆;三人行,必有瘾者”。任何人家,客到必摆灯盘,以烟敬客。在这一期间,四川军阀不竭恶战,为筹措军饷,竟对鸦片实施专卖或设局抽税,以获得更大好处。卖鸦片烟土要交“泥捐”,开鸦片烟馆的要按一盏红灯每月4元交“灯捐”,开倡寮要交“花捐”,另有乱七八糟的杂捐……达到“现在只剩屁无捐”的境地。最好笑的是,当局一边鼓励出产鸦片,对不莳植婴粟的农夫强征“懒捐”,又收“泥捐”准予鸦片自在买卖,还收“灯捐”、“许吸捐”、“瘾民捐”公开答应烟民吸毒,却又扯起“禁毒”大旗,在官方强征“禁烟特捐”,真是“既当裱子,又立牌坊”,构造算尽,两端捞钱。各种捐税的设立,为鸦片的种、运、售、吸批上了合法的外套。

民国初期,四川军阀之多,盘据时候之长,混战之频繁,为害之大,能够说是非常罕见的。但是,恐怕几近没人会想到,这丧尽天良、罪过累累的军阀混战竟然是“合法的”!

四川军阀为劝农夫种烟可谓想尽各种体例,如农夫贫乏烟种,他们就从别处运来披发给农夫;如贫乏种烟的资金,就供应给农夫存款,本利以鸦片烟折算固然各地军阀想尽各种体例劝农夫种罂粟,但还是有很多农夫不肯种捐税既高,又极毁地力的罂粟。军阀们在劝种不成的环境下,就采纳勒种、迫种的体例,逼迫农夫种烟,对拒种罂粟或拒交高额税金的农夫乃至动用武力停止弹压。农夫不肯种烟,就说农夫怠惰,课以惩罚而完的税叫懒税。在雅州(今雅安),军阀当局规定,每10亩地必须有3亩种罂粟,不然将科以罚金,并加以拘禁。除此以外,若农夫种粮而不种烟,第一年完三年的税;第二年再种粮食,完五年的税;第三年还种粮,完七年的税,而种烟则只完本年一年的税。军阀当局就是用这一体例迫使农夫种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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