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绯垩因的诸神之章[第2页/共3页]

他不是孤陋寡闻的农夫,岂会不晓得诸神之章的大名。传说创世神联络七位至高神缔造了崇高永久之书,谱写统统法则,掌管统统次序,在悠远的诸神傍晚纪元中,众神纷繁陨落,崇高永久之书也支离破裂,唯有第七章保存下来,这硕果仅存的一章被后代尊为诸神之章,具有不成思议之威能。

卫良目露茫然,问:“诸神之章是甚么?”

光亮王长居光亮圣殿,地处阿塔木高山,是全部蒙特奇海拔最高的山岳,职位与珠穆朗玛峰相称,却远比珠穆朗玛峰要高,前人做过紧密的测量,高度为十一万三千六百九十四米,是最靠近昊阳与皎月之地,极合适光亮邪术修行。光亮王近些年很少外出,大部分时候都用来研讨无上禁术,大事小事都让光亮使徒代庖,亲身下山的环境倒是罕见。

卫良问:“你如何会提到他?”

加百列到底还年青,没多少城府,很快便憋不住了,抬高声音道:“好吧,邪术师大人,虔诚的加百列情愿满足你的猎奇心,只要你包管不泄漏动静。”

走出佣兵市场,卫良一颗心躁动起来。

绯因是太古期间的人族至强者,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方士之一,能够呼唤异界的无敌生灵为本身作战,最善于操控亡灵。当时的蒙特奇还是出错天使与恶魔统治的年代,他的崛起将大陆格式颠覆,不成一世的出错天使与号称不死的恶魔在亿万亡灵雄师的铁蹄下颤抖,皇精灵在他的脚底蒲伏,粗鄙的矮人与卑鄙的兽人将他奉为蒙特奇独一的君主,胆怯且爱溜须拍马的哥布林则直接尊他为创世神转生的救世主。

卫良沉吟半晌,有了印象。到底在蒙特奇待了两年,对大陆的汗青略有体味,在古籍中见过这个名字。

必然要把诸神之章搞到手。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凡是猩红之塔的大人物,没有一个是本本分分在猩红商城强化才气的,多数在异界有惊天奇遇,若循规蹈矩,迟早会被更强的冒险者淘汰。

“光亮王也在法马古斯?”

卫良笑眯眯的点点头,没说话。不怪加百列对劲失色,这算人之常情。一小我的精力状况、言行举止与他的社会职位息息相干。卑躬屈膝的,常常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趾高气扬的,常常是上层圈子。或许常常听身边的人忿忿不平的说些一些话――某某当初不幸的像条狗,现在失势了连本身姓甚么都不晓得。没需求那么愤青,这恰是人道的一部分,若一小我飞黄腾达后还如费事时一样寒微,那才不普通――毕竟谁都不肯做一辈子狗。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