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愣,唐方确切将了本身一军,枪法上本身是有非常信心的,但是刀法,他本身就拿不准是否是唐方的敌手,看着唐方信心满满的模样,这存亡之战,到底不敢托大,想了好久,最后咬了咬牙,拿起了一只枪。

约翰的枪拿在手上,枪弹上膛,对着唐方道:“刀呢?”

“砰!”约翰的枪口早已锁定了唐方的头颅,皮特话音刚落,一抬手,枪弹以肉眼难以看到的速率,直接射了出去,约翰嘴角出现一丝奸笑,这一枪,他以他数十年的经向来判定,天下上没有人能够躲过这一枪。

约翰有这个自傲,他一岁多就开端摸枪,对枪械比对女性的心机构造更加熟谙,他是这个天下上枪械组装时候最短的规律保持者,除了寥寥几小我,他不信赖天下上有人能从他的枪下逃生。

唐方耸了耸肩膀,涓滴不觉得意隧道,“这只蚊子,你本身的枪可要拿好了。”说完向后退了三步,与约翰拉出约十步的间隔,轻巧隧道:“毛毛,就由你做裁判吧,你说开端就开端。”

一枪足以体味这个低等种族的低等贱民,足以博得唐梦琊的芳心。

唐方摇了点头,道:“枪是娘们的东西,决斗就要用最男人的体例,我用刀,当然,你能够随便遴选。”

“你耍诈!”唐方和唐梦琊同时大声喊道。但是唐方的身法实在是太快,约翰能够看到的只是唐方所留下的一个残影,底子不肯呢个打中唐方,在一眨眼的刹时,唐方已经靠近只要三不之遥!

唐毛毛也不由得打了一个寒噤,他这是第一次瞥见唐方脱手,没有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男人,一脱手,便是这等大手笔,试问,这身法,这力道,天下有几人?

统统人都屏住了呼吸,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两个为爱情做存亡决斗的男人。

一枪,足矣。

约翰将身上的枪一字排开,道:“选一把。”

“你打蚊子的时候喜好用枪吗?”唐方洒然一笑,一指约翰道,“杀这只蚊子,一刀足矣。”唐方表示出来的极大的自傲心,让世人都感遭到仿佛他已经胜券在握,唐父偷瞄了一眼唐梦琊,只见她气定神闲地正在喝着咖啡,仿佛并没有对唐方有涓滴的担忧,唐梦琊应当是在场诸人中间,最体贴,也是最体味唐方的一个,她能如此淡然处之,看来唐方这场决斗,已经有七八分的掌控胜利。

惊魂不决的约翰这才停止了惨叫,唐毛毛忙着给他做了一些抢救办法,止住了鲜血,这一刀,明显是唐方部下包涵,但是力道的掌控,也是巧到了顶峰,再深上一毫米,约翰便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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