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死诅咒[第2页/共3页]

“即便夺回北方火线,即便我们攻破了末日堡垒,只要我们不能冲进北方废土,我们还是没法毁灭恶魔,这场战役就没成心义。”

“队长,”科技兵菲洛问道,“我们有胜算吗?”

“每一代贤者都晓得,贤者之冠和深渊的干系,何况奥兰已经死了,作为独一把握雷霆之力的你必然晓得老王当年留下的奥妙。奉告我,别用你那自发得是的小聪明迟误了全部源神亚的大事。”

人终将迎来灭亡,我们该如何面对这长久的生命呢?精灵是神的宠儿,生命是人类的几倍,身后也会在西方之地重生,某种意义上来讲,精灵是不死的,仿佛安格与伊对于人类这个末子毫不体贴,任其自生自灭,人各有长处,也各出缺点,另有长久的生命,仿佛没法成为精灵普通完美的存在。有些人类讨厌本身的人类的身份与运气,他们就情愿跟妖怪做买卖,但是常常浅显的人类恶魔是看不上眼的,他们感觉让人类的代表和精英们向本身低头才气真正击溃人类,击溃他们的信奉和魁首,才更有快感。暗中军团的骑士团的骑士们恰是人类汗青上巨大的兵士们和国王们,他们或因对灭亡的惊骇,或因未了的心愿,如此各种,成为了不死的骑士们,畴昔期间里为人尊敬歌颂的人成为了现在毁灭人类雄师的中坚力量,即便是人类中最优良的存在,恐怕也会对恶魔低语里所说的长生不死而心动吧,而但这类长生不死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人类运气的一种谩骂呢?

“你这个可骇的女人!”艾尔莎颤抖着吼怒着。

“我真的不晓得。”

瑟琳维亚的王宫里,站在窗边的艾尔莎手中的太阳石项链俄然脱落,落在地上化为了碎片,艾尔莎心中一惊,她镇静地在地上寻觅四散的碎片,“奥多姆,奥多姆!”这是她几经展转存留下来的独一的记念品,不但代表了死去哥哥的祝贺另有对奥多姆的记念,当已经化为塔那托斯的奥多姆还拿着太阳石项链的时候,艾尔莎感觉奥多姆还是本来的阿谁爱人,但是当他说出他亲手杀死奥兰王子的时候,艾尔莎不晓得该如何面对这个恶魔了。

塔那托斯从本身的王座上醒来,他又梦到了本身和艾尔莎在王城的光阴,他不明白本身为何还残存着有关阿谁可爱女人的那些影象,他推开靠在本身身上的龙族女人,走出大殿,比起王城他还是更偏疼北方的暴风雪山,比起做一名流类,他还是更偏疼做一名具有强大力量的瘟疫之主,固然他是人与龙的后代,但是他却涓滴不眷顾本身曾经王族的后代的身份,而投入无翼之王的麾下做一名主子。他从怀里拿出了太阳石项链,看着他与曾经身为人类的最后一块证明,“都是这个东西惹的祸,不能留着它了。”他手中的太阳石项链渐渐落空了光芒,化为了碎片。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