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七章 雷尊霍刚[第2页/共3页]

“阵法!你这头大笨鸟,落入人家的阵法中了!”

大笨鸟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吃不到想想总能够吧?没想到,这麒麟兽的肉这么好吃啊!”

“哈哈哈,好大的口气!这套阵法固然只是本尊顺手而为之,对于你们几个小辈倒是游刃不足了。”

“哗――”

林一航伸手。重重在大笨鸟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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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发燃烧,灰烬中闪现一抹赤色,终究化为一滴血液。

天尊境强者的一滴精血炼制兼顾,具有冠绝仙尊境强者的气力……固然罕见,并非那么令人不成接管了。

“乌鸦嘴!”熊仓立即呵叱,同时却也不由感受仿佛有一阵冷风吹来普通。略微顿了一下,有些踌躇地看了林一航一眼。

林一航翻个白眼,这头大笨鸟,真是被好吃的给馋疯了。

林一航面色沉毅,看不出豪情。不过,他微微敲打动手背的手指,倒是透露了内心的不安。

“雷尊霍刚?”熊仓语气干涩,艰巨地吐出一个名字。

绝世宝药的引诱力。是非常难以令人抵抗的,林一航等人一旦参与争夺。跟王战本体遭受的能够性就会无穷增大。

精血分歧于浅显血液,哪怕天尊境强者,对于每一滴精血也都是非常慎重珍惜的,逼出一滴,都是对元神的耗损,需求破钞一定时候闭关,耗损大量贵重宝药才气够规复。

拇指肚大小的血液,晶莹剔透,闪动不定,如同一颗瑰丽的红宝石。

“切!鸟大爷是用心的,这类雷系的阵法,如何何如得了林小子?”大笨鸟本来惶恐的神采一闪,不过,很快平静下来,死鸭子嘴硬,果断不承认是本身没有看出阵法的存在。

开朗的笑声中,一个高大的身影在雷海中闪现,足足十几丈,是一个青袍白叟,长发黑须,背负长琴,仙风道骨,双目饱满有神,看人一眼就让人感到莫大的威压。

“哦?你是盗魁的人?本尊跟盗魁有过数面之缘,恩,如此的话,倒不好过分难堪你们几个小辈了!”霍刚点点头,一副沉吟的模样。

“谢过前辈!长辈定向盗魁大哥转述前辈的美意!”熊仓一喜,从速说道。

“精血?”熊仓眼睛一亮。

东荒十三盗第一盗的名字,竟然是直接以盗魁定名,就是这么的狂傲,就是这么的自傲和不羁。

大鸟驼载着世人,在池沼上方遨游。穿过一片白云,俄然面前风景一变,电闪雷鸣,已经置身一片雷海当中,滚滚闷雷闪电如同潮流一样,可骇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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