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旧时期海盗资料三[第2页/共3页]

这一年年初,按照中英南京条约,久被海盗占有的香港割让给了英国,海盗便成为港英当局没法躲避的首要困难。英国人在香港兴建了新监狱,第一拨“住户”就是海盗。重生的香港司法体系,每个月要审判60-90名中国嫌犯,此中绝大多数都是海盗罪。而英国人本身催生的大范围鸦片私运贸易(鸦片贸易直到十多年后才在英国的炮口下变成“合法化”),因为暴利地点,已令香港成为私运者和海盗的巢穴。

如许的场景,在十九世纪四十到六十年代,并不罕见。大英帝国在靠近中国的洋面上、偶尔也包含中海内河,与大清海盗们经常短兵订交。

大清国固然为海盗们筹办了近似凌迟等可骇的极刑,却故意有力;英国固然有强大的水兵,却有力偶然。在如许的“力量空档”中,一些更有目光的海盗乘机“从良”,由“豪夺”变成“巧取”,为商船队供应武装护航,收取“庇护费”。特别是以澳门为基地的葡萄牙海盗们,摇身一变都成了护镖的“好人”,乃至把持了宁波港的护航停业,一年的护航支出高达惊人的75万元(指鹰洋,以下同),并且能够堂皇停止,面子里子都有,海盗“从良”后好处更大。这些钻了政策空子的私航护航者,其对贸易的风险并不亚于海盗,并且因为好处过于丰富,还引发了血腥的内哄。

1858年10月16日凌晨,GD汕头,一个名为“勺凹浦”(音译,Sow-ah-pow)渔村。

号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却在最后阶段对中国的海盗题目实施了“鸵鸟”政策。这个靠坚船利炮征服大清帝国的强权,在对于大清海盗方面却顾虑重重。这类顾虑,并非来自军事力量上的对比。与吊挂着黑骷髅头旗号的欧洲海盗们比拟,大清海盗船上那些五颜六色的妈祖旗号背后,有着更加庞大的政治、经济乃至民族、种族之间的博弈。

1830年代,大英帝国的米字国旗已经在大清国门外猎猎顶风,但大清国仍然紧闭大门,只留了个叫广州的小窗户,赐给“夷人”们一口饭吃。

英军见好就收,不追穷寇,带着货色收队回营。舰长凡希塔特(NicholasVansittart)向舰队司令西摩尔(MichaelSeymour,他的侄儿爱德华?西摩尔EdwardHobartSeymour在中国近代史上赫赫驰名,带领八国联军进犯BJ陈述说,海盗有多人被打死,英军则有两人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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