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对于我的妻,我的确找不出甚么弊端来。不错,偶然候我感觉她有点太野;但是哪个利落的小媳妇不利落呢?她爱说话,因为她会说;她不大遁藏男人,因为这恰是做媳妇所应享的好处,特别是刚出嫁而有些本领的小媳妇,她天然情愿把做女人时的内疚收起一些,而大风雅方地自居为“媳妇”。这点实在不能算作弊端。何况,她见了长辈又是那么亲热体贴,殷勤地服侍,那么她对年青一点的人随便一些也恰是理之当然;她是利落风雅,以是对于大哥的正像对于幼年的,都愿表示出亲热殷勤来。我没因为她利落而责备她过。
但是,不久,黑子和我的老婆都不见了。直到现在,我没再见过他俩。为甚么她肯这么办呢?我非见着她,由她本身吐出实话,我不会明白。我本身的思惟永久不敷对于这件事的。
到了二十四岁,我已有一儿一女。对于生儿养女,做丈夫的有甚么功绩呢!赶上欢畅,男人把娃娃抱起来,耍巴一回;其他的苦处满是女人的。我不是个胡涂人,不必等谁奉告我才气明白这个。真的,生小孩,哺育小孩,男人偶然候想去帮手也归无用;不过,一个晓得点人事的人,天然该使做妻的痛快一些,自在一些;欺负妊妇或一个年青的母亲,据我看,才真是浑蛋呢!对于我的妻,自从有了小孩以后,我更听任了些;我以为这是当然地公道的。
我跟他是很好的朋友。他既是我的师哥,又那么傻大黑粗的,即便我不爱好他,我也不能无缘无端地思疑他。我的那点聪明不是给我预备着去猜忌人的;反之,我晓得我的眼睛里不容沙子,以是我因信赖本身而信赖别人。我觉得我的朋友都不至于偷偷地对我掏坏招数。一旦我认定谁是个可交的人,我便真拿他当个朋友对待。对于我这个师哥,即便他有可猜忌的处所,我也得恭敬他,接待他,因为不管如何,他到底是我的师哥呀。同是一门儿学出来的技术,又同在一个街口上混饭吃,有活没活,一天起码也得见几面;对这么熟的人,我怎能不拿他当作个好朋友呢?有活,我们一同去做活;没活,他老是到我家来用饭喝茶,偶然候也摸几把索儿胡玩――当时候“麻将”还不非常时髦。我驯良,他也不客气;碰到甚么就吃甚么,碰到甚么就喝甚么,我一贯不特别为他预备甚么,他也永久不抉剔。他吃得很多,但是不晓得挑食。看他端着大碗,跟着我们吃热汤儿面甚么的,真是个痛快的事。他吃得四脖子汗流,嘴里西啦胡噜地响,脸上越来越红,渐渐地成了个半红的大煤球似的;谁能说如许的人能存着甚么坏心眼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