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歪毛儿(1)[第1页/共4页]

“不晓得我在这里?”

“走吧,我住得离这儿不远。”我一手拉着他,一手拾起那几本书。

小的时候,我们俩――我和白仁禄――下了学总到小茶社去听评书。我俩每天的点心钱不完整花在点心上,留下一部分给书钱。固然茶社掌柜孙二大爷并不必然要我们的钱,但是我俩不肯白听。实在,我俩真不敷听书的派儿:我当时脑后梳着个小坠根,结着红绳儿;仁禄梳俩大歪毛。孙二大爷用小笸箩打钱的时候,一到我俩面前便低声地说:“歪毛子!”把钱接畴昔,他顿时笑着给我们抓一大把煮毛豆角,或是花生米来:“吃吧,歪毛子!”他不大爱叫我小坠根,我未免有点不欢畅。但是说真的,仁禄是比我面子很多。他的脸正像年画上的白娃娃的,固然没有那么胖。单眼皮,小圆鼻子,清秀都雅。一跑,俩歪毛摆布开弓地敲着面庞,像个拨浪鼓儿。青嫩头皮,剃头以后,谁也想小扣他三下――剃头打三光。就是稍打重了些,他也不急。

“从那里提及呢?”他仿佛是和生射中那些小岔道商讨呢。“你记得我们小的时候,我也不竭挨打?”

实在他早已明白我的意义,始终他就没留意听我的话。要不然,我在援引公式之前还很多绕几个弯儿呢。他的眼神把我的话删短了好多。我说完,他好似没法儿子了,问了句:

“不是一双好好的眼睛吗?”我说。

我觉得天寒人必少,实在集上并不沉着;不管怎冷,年老是要过的。我转了一圈,没瞥见甚么对我的门路的东西――大堆的海带菜,财神的纸像,冻得铁硬的猪肉电影,都与我没有多少缘分。本想不再绕,但是极南边有个地摊,摆着几本书,引发我的重视,这个摊子离别的买卖有两三丈远,并且地点是游人不大来到的。设若不是我已走到南边,设若不是我重视册本,我毫不想畴昔。我走畴昔,翻了翻那几本书――都是旧英文教科书,我内心说,大年底下的谁买旧读本?看书的时候,我瞥见卖书人的脚,一双极旧的棉鞋,但是缎子的;袜子还是夏季的单线袜。别人都跺跺着脚,天是真冷;这双脚仿佛冻在地上,不动。把书合上我便走开了。

他又扫了我一眼,又去看山,但是极快地又转返来。他的瘦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腮上微微地动了动,傲气使他不肯与我过话,但是“仁禄哥”三个字打动了他的心。他没说一个字,拉住我的手。手冻硬。脸朝着山,他无声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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