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沁园春?雪[第2页/共4页]

林诗儿看了眼叶予,道:“我最喜好那句‘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豪杰竞折腰’,用于承上启下,实在是天衣无缝。”

但是,我脑筋里又有很多故事,想要通过漫画的情势揭示给别人看。

公然不愧是书香世家,这些东西都是一应俱全的,不像本身家里,固然也有笔墨纸砚,但都是很普通的那种――顺手买的宣纸,一支浅显的狼毫笔,一瓶墨汁,一个便宜的砚台――因为叶父的羊毫字写得还算能够,叶予家过年时都是叶父亲身写的春联。

叶予摇点头,道:“不是,上阕写景,下阕要抒发胸怀了,我先酝酿下情感。”

“你要写羊毫字?”林诗儿震惊地问道,他还会写羊毫字?

宣纸是久藏的生宣,合用于创作。

林母接口道:“固然天下列都城有书法这个观点,但只要我们汉字的书法成为了纯粹的艺术,就连与我们中原邻近的岛国、韩国,与我们比拟,都有很大的不如。

呃……可别觉得叶予写错名字了。

而既然它是艺术,天然就能反应创作者的情感。

词还不算出色,字倒是笔走龙蛇,气势欹倾而神情横溢!

也是以,他们三人只是感觉叶予的字写得很好,详细有多好并不是很清楚。

四人回过神来,林父非常感慨地拍了拍叶予的肩膀,道:“岂止是还能够啊!小予你的这首词,不管是写景,还是前面抒发胸怀,又或者是用词遣句的气势,都实在太符合《反动光阴》了。你的这首词交上去的话,我想,此次征词活动,能够提早结束了。”

小萝莉则笑嘻嘻地说道:“大哥哥好短长!”

林父点点头,道:“这件事,由心儿本身决定。我这么问,就是想问问明白。”

砚台,叶予不是很懂,不知吵嘴,但看上去有些汗青了。

因为,苏轼的书法重在写“意”。

叶予有些不美意义地笑了笑,道:“略微学过些。古诗词若不消羊毫字写,我总感受缺几分神韵。”

要晓得,林母除了是海内三大顶尖作家之一外,还是个出世于书香家世的女子,自小便感化在琴棋书画中,虽厥后专注于写作,但她的那一手字在书法界也是很驰名誉的,乃至每年都有人来求字。

写完这句,叶予停了下来。

羊毫则是按照叶予说要写行书而取来的羊毫笔。

黄庭坚谓“其书姿媚……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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