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 我就炫炫歌![第1页/共3页]

ps:保举一本书《神禅》,作者是“梅菲斯托大人”,是一个老作者了,写过《恶魔在纽约》。打斗利落,剧情出色,小我很喜好。

这首歌叫《in-the-end》。

……

何况,现在事情闹得这么大,在全天下的眼皮底下,还真没哪家公司有脸皮又有胆量*裸地抄袭。

其次是ye的行动

这类别人不要的歌,也美意义拿出来征集歌手?!能征集到几个歌手?又能征集到甚么层次的歌手?

这首歌叫《god-is-a-girl》。

汉克拿到的歌曲!

张望到此结束!

第三天。

康妮搜刮了下,便找到了一篇权威媒体上登载的消息。

“每一首歌都能让一个歌手被歌坛永久地记着!”

在演员圈子里,常有一个角色成绩一个演员的事情。

这类歌曲如何会有人不要?!

……

看完后,康妮不由微微撇嘴。

……

看呆了!全天下都看呆了!

这首歌叫。

第四天。

而在歌手圈子里也常有这类事,有的歌手仅仅因为一首歌就能被无数歌迷追捧,即便他以后再也没有出过其他典范歌曲。

……

也就是叶予在格莱美上说的证明他说那些话的资格!

从给了汉克三首歌,到顺势又嘉奖了汉克两首歌,再到现在拿出这首《poker-ae》,说要环球征集这首歌的演唱者。这统统的统统,实在只要一个目标展实际力!

第二天的时候,叶予又更新了围脖:“唉,又给她写了首,还是不要。只能再次征集歌手了!附上小样。”

因为,这天下太猖獗!

他的围脖上面,各种说话的批评都有!

ye一起走来所做出的颤动*件!

这首叫《poker-ae》的歌,含金量比她统统歌加起来都高!

ye本身所揭示出来的人气!

(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拜候http://

虽说在格莱美颁奖典礼的时候,ye的一番话就让他们中的很多民气动,但因为ye说他会证明本身说那些话的资格,因此很多人其实在张望。

宿世,ladygaga的成名曲是《just-》。但倒是这首《poker-ae》完整稳固了她的职位。

她是不懂中文的,但没事,自从ye在格莱美上闹出那么大的风波后,米国媒体很存眷他,以是他的围脖动静已经被媒体们转载并翻译了。

不过,他摆出这些歌,实在并没有必然要找到演唱者的意义,他只是为了证明本身的气力和资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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