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余火察看这位胖大叔的时候,他正在做长篇大论的收场白,“再次见到你们这些黑界的保卫者,噢……你们这些故国的花朵,噢……你们这些星球之光,我麦买提二提斯坦布尔霍德森六世,感到非常幸运!”余火感受耳朵嗡嗡的,胖大叔满脸堆笑,在他那只夸大的猪鼻子上面,镶着一对小眼睛,但是看上去精光四射,充满生机,“噢……说到这里,我不由地想要高歌一曲:刀,切出铜锣烧;枪,横挑叉烧包;火,爆炒海茸条;水,清炖羊尾骚。风吹,香气飘千里;花落,朵颐不由己;云淡,美食遍天下;雪滴,万古食不语……”
面前这位二师兄,不对,是长着鼻猪子的大叔,摆了一个很难堪的姿式,他“嘿嘿!”一声傻笑,接着大声说道,“同窗们,大师中午好!”
“太好了!麦大叔真棒!”世人听完后,都开端用力地鼓掌。余火当然也听清楚了,不管如何样,免费供应三餐,天然是功德儿,因而也跟着瞎鼓了一通。
余火跟着世人走了差未几半个小时,面前才豁然开畅。这是一个面积巨大的广场,在广场右边直立着一面长方形的石碑,上头写着“美食广场”四个大字。
颠末朱敏的一番解释,余火天然明白,所谓的餐车不过就是挪动餐厅。早上从床上醒来直到现在,余火固然不清楚这里究竟是如何一回事儿,但也明白本身是穿越时空,到了一个类似,又不完整不异的星球。可他总感觉在这里产生的事情,有些颠三倒四,一时之间,还没法适应。余火看着同窗们欢畅的模样,恍忽间,他感受本身还在江东八中,面前的这几位,仿佛就是高一(三)班的同窗。
紧接着,“砰”的一巨声,阿谁圆滚滚的红色身影,完美地降落在世人面前。余火只感觉空中仿佛都在颤抖,仿佛随时会陷落。等余火稳放心神,就看到了一只……一只硬塞进一套鼓鼓囊囊的红色厨师服里的……猪?!
那位胖大叔的手上,竟然还擎着一只无线麦克风。他手里的那只麦克风,可不是平常的麦克风,它的周身闪闪发亮,闪动着刺眼的光芒,就像是用纯度极高的钻石镶嵌而成。余火一向很喜好的风行音乐之王——迈克尔杰克逊的标记性打扮,是玄色的弁冕,玄色的西装,另有钻石袜套,但这钻石做的麦克风,余火但是头一回见到。现在,它正被那位身形圆滚滚的,长着猪鼻子的大叔紧紧地抓在手中,显得非常不幸。除了这只麦克风以外,最显眼的当数胖大叔手上的那三枚金戒指,在戒指的上面,还镶嵌着红蓝宝石,好大好闪,和他脖子上的大金链子遥相辉映。就差往脑门上写“老子有钱”,如此土豪的打扮,真令人大开眼界。不过,这类另类的打扮,和他那夸大的出场体例,倒是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