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睁眼的那一刻,他正握着我的手,像看甚么好东西似的,一寸一寸、仔细心细得打量着我的脸。
玛德……我竟然在一百六十八一天的快速旅店搞到了一个真·大款的初.夜。
那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抱在一起。
坐起来,才发觉被子上面连块布也没有。
我想或许这就是结婚的感受吧?和一个男生睡在一起——如果对方能一向都是梁墨冬就好了。
就是如许悄悄地晃我,然后说:“醒醒,玫瑰。”
大到客堂里的三角钢琴,小到电视前的一罐千纸鹤,每一个物件,都像是没有挪动过。
没做甚么梦,因为饿了,才醒过来。
天亮了,酒醒了。
高中的时候老是要上课到好晚,我家又每天打斗使我睡不好觉。
我是谁啊?
醉生梦死,没有烦恼。
我向来不问梁墨冬父母的事,就像他也向来没有要求进过我家门。
找了个东西靠着,直到俄然听到了梁墨冬的声音:“醒醒,玫瑰。”
算了,找不到就算了。
这也是我为甚么一向做着这份事情,它每天都有那么多免费的酒能够喝。
这是我送给梁墨冬的,夜市地摊上买的,斥资五十块巨款,刚送他三天就乱闪,前面是他本身补缀好的。
出乎料想的,这一觉睡得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