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过谷远县东,又南过陭氏县东。

天门山石自空,状若门焉,广三丈,高两匹,深丈馀,更无所出,世谓之天门也。

汉建安四年,魏太祖斩之于此,以魏种为河内太守,守之。兖州叛,太祖曰:惟种不弃孤。及走,太祖怒曰:种不南走越,北走胡,不汝置也。射犬平,禽之。

沁水南迳阳阿县故城西。《魏地盘记》曰:建兴郡治阳阿县。郡西四十里有沁水,南流。沁水又南,与濩泽水合,水出濩泽城西白涧岭下,东迳濩泽。《墨子》曰:舜渔濩泽。应劭曰:泽在县西北。又东迳濩泽县故城南,盖以泽氏县也。

又东过野王县北。

东北过获嘉县北。

《汉书》称,越相吕嘉反,武帝元鼎六年,巡行於汲之新中乡,得吕嘉首,因觉得获嘉县。后汉封侍中冯石为侯国。县故城西有汉桂阳太守赵越墓,冢北有碑,越字彦善,县人也,累迁桂阳郡、五官将、尚书仆射,遭忧服阕,守河南尹,建宁中卒。碑东又有一碑,碑北有石柱,石牛、羊、虎,俱碎,沦毁莫记。

公曰:唯其才也,释而用之。长明沟水东入石涧,东流,蔡沟水入焉。水上承州县北白马沟,东分,谓之蔡沟,东会长明沟水,又东,迳修武县之吴亭北,东入吴陂,次北有苟泉水入焉。水出山阳县故修武城西南,同源分拨,裂为二水,南为苟泉,北则吴渎,二渎双导,俱东入陂。山阳县东北二十五里,有陆真阜,南有皇母、马鸣二泉,东南合注于吴陂也。次陆真阜之东北,得覆釜堆。堆南有三泉,相去四五里,整齐合次,南注于陂泉。陂在浊鹿城西,建安二十五年,魏封汉献帝为山阳公,浊鹿城便是公所居也。陂水之北,际泽侧有隤城。《春秋·隐公十一年》,王以司寇苏忿生之田,攒茅、隤十二邑与郑者也。京相璠曰:河内修武县北有故隤城,实中。当代俗谓之皮垣,方四百步,实中,高八丈。际陂北,隔水一十五里,俗所谓兰丘也,方二百步。西一十里,又有一丘际陂,世谓之敕丘,方五百步,形状相类,疑即古攒茅也。杜预曰:二邑在修武县北,所未详也。

又南过阳阿县东。

京相璠曰:今河内山阳西有故雍城。又东南注长明沟,沟水又东,迳射犬城北。

东五百馀步,中有石穴西向,裁得容人,自高山东南入,径至天井,直上三匹有馀,扳蹑而升,至上平,东西二百步,南北七百步,四周崄绝,无由升陟矣。上有比邱释僧训精舍。寺有十馀僧,给养难周,多出下平,有志者居之。寺摆布杂树疏挺,有一石泉,方丈馀,净水湛然,常无增减,山居者资以给饮。北有石室二间,旧是隐者念一之所,今无人矣。泉发于北阜,南流成溪,世谓之焦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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