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深山里,除了金狐,再无其他保护。
摸到她手脚冰冷,他忙运功给她取暖。
惊宸在桌劈面的乌黑软垫上坐下,不羁地顺手把弯刀搁在桌案上,袍袖上一滴血,染了乌黑的桌布。
惊宸微眯绿眸,唇角微扬,笑得有害。“你传闻我和父皇、和mm,都爱吃我母后做的糕点,是吗?”
踌躇很久,他拿起信,便又撕碎。那么孝敬斑斓的女孩,小小年纪被操纵,且死于如许的仇怨中,实在不幸。
“姓金。”
或许,也是偶合了。
“但是,我传闻你……”
惊宸猛地自恶梦里挣扎出来,发明本身已经嚷得嗓子沙哑。
这笨拙的题目,让惊宸忍不住发笑,凭这惊奇的口气,她已然出售了本身的身份。她不姓金,也不是狼人,而是一只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儿。
惊宸瞧着她,却不测的发明,她身上没有狼人的暖热之气,反而只是微温,比人类冷,比吸血鬼热,可奇特的是,她眼睛倒是绿色的。
“本日我娘亲差人送来些糕点,你出去尝尝吧。”
近在天涯的紫眸,深幽冷傲,宝石般灿亮,两只小胖手正按在他的肩膀上,肥嘟嘟的小身材,似个大肉球,结健结实压在他的胸膛上,压得他喘不上气。
但是,信备好了,却送不出去。
金?金妙诗?肯定这名字未曾听过,惊宸才站起来,“你渐渐敲吧,告别!”
一片灯光从门里迎出来,白衣胜雪的娇小身影,被映得清透唯美,烦复的黑发披垂肩背,一丝不苟,像极了下凡来的小仙女。
听闻,金家女儿多,并且女儿们都喜好胡蝶。
第四日早晨,庵堂后门来了七八个山贼,这回却不是等着抓初心的。
“狼人都不爱吃甜吗?”
他手忙脚乱地抓着满手的头发,不知是该丢掉,还要要收起来。
“我们不爱吃甜的。恐怕你不知,狼人吃多甜食,会加快血液涌动,对身材不好。因为想让母后高兴,我们才吃母后做的糕点。”
抬手摸了摸头发,肯定满头黑丝无缺无损,他才呼出一口气,却摸得满手濡湿的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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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嘎吱——嘎吱——近在耳畔,他蓦地惊醒,才辨清,是锋利的剪刀在剪着他贵重的发丝。
畴前的左丞相府,现在成了凤纯爹爹的丞相府,那丞相府里的一座胡蝶园,他和mm还曾去玩过。传闻,金滇隆曾设想父皇去那座院子里,要把此中的女儿荐为皇后。
是个小奶娃,粉润的小嘴儿噙着险恶的笑,嘴角滚着哈喇子,目睹着就要滴到他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