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初晴夙来是瞧不起这类人粉碎别人家庭、赶着当二奶三奶的人,自认与她不过是几面之缘,并未冲犯过她,可这世上最不缺的便是见不得人好的人,总喜幸亏你落魄时踩上两脚。

一入会场,便被世人目光所环绕。

分歧的是,以往她是配角,是港城第一名媛,是世人恋慕并争相攀附的工具。

“不牢您操心。”温初晴扯下她的手,淡淡说道:“陈二太太最应当操心的不该是在四五十岁产下陈家子孙吗?”

正欲走出来,可那人却不依不饶的感喟道:“就是不幸孩子刚出世就没有爸爸,也不晓得周先生会下狱多久呢。”

“呦,这不是温大蜜斯吗?”一名一身富丽的贵妇开口说道,那声音不大不小,却足足又吸引了很多视野看向这边,似是很对劲人群中的窃保私语,那人嘴角更是光辉了几分,“传闻你前几个月生了个儿子,恭喜温家喜得公子。偿”

温初晴夙来就不是好惹的主,明智、淡定,哪怕在公收场合被别人这般热诚,也一副毫无在乎的模样,不过别人欺她三尺,她必还人一丈!

说着,又做一脸吃惊状的捂住嘴巴,“差点都忘了,周先生下狱前就跟温大蜜斯仳离了呢。”

而现在,她是落魄名媛,是世人皆知的港城弃妇,是世人饭后笑谈,鄙夷的工具。

是夜,慈悲晚会。

看着陈太太嘴角不怀美意的笑,杰出的素养的温初晴还是回了句:“感谢。”

只是模糊间感觉有道炽热视野一向在随她挪动,那视野让她模糊不安,可转头望去,却不见踪迹。

温初晴只感觉百无聊赖,毫无在乎别人目光,拿了一杯果汁,便择了一个角落坐下。

温初晴昂首望向声源处,那穿戴一身土金色旗袍,满身高低挂满了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金坠子,深怕别人不晓得她有钱似的,看了几秒,倒也认出了那恰是某发作户老总的二太太。

温初晴身着一袭湖蓝色裹胸长裙,将身上红色皮草披肩脱下交于一旁的办事员,蹬着脚上同款高跟鞋,落落风雅的踏入宴客堂。

而后上前握住温初晴的手,讪讪的说:“温蜜斯但是港城第一名媛呢,长得这般仙颜,哪怕现在带着一个父不吉的儿子,那也是港城趋之若鹜的工具呢,我这有很多鳏夫老总想续玹,年纪固然大了点,倒也跟你班配......”

“你......”看着陈太太跺顿脚,在世人讽笑中恼羞成怒如丧家犬般跑开。

顷刻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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