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最近的感想。[第1页/共3页]

在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开端,一群姊妹们在一起玩,俄然仆妇来讲,“家里来了很多亲戚”,大师都去王夫人的上房认亲。

文中,薛宝钗和李纨跟婶母姊妹叙拜别之情时,黛玉一小我黯然伤神,宝玉安抚她,安抚完了以后,宝玉直接回了他的院子,对他的丫环们说:“你们还不快看人去!谁知宝姐姐的亲哥哥是阿谁模样,他这叔伯兄弟描述举止另是一样了,倒像是宝姐姐的同胞弟兄似的。”

这里,宝玉一向在内院,底子没出去,可见他是在王夫人那边见到了薛宝钗的堂弟薛蝌,还让他的丫环们去看。

恰是因为它作为一个浅显谏臣的家训而保存下来,申明这个“端方”,在当时社会是新奇事,并不是全社会商定俗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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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那些我感觉不公道的“当代端方”,我不再遵循了。姐妹们今后看到那里的章节,和你的设法有入出,能够留言奉告我,我阐发给你听,对错我们再议。

以明朝为例子,妾室的确一向都是奴,哪怕她儿子做了官亦然。在明朝妇女封诰之制中,确有明文规定:“国朝定制,母止封两人,即嫡母与继母。如果生母为妾,则无得封诰之例”,这是明朝特有的,“在唐、宋两代,均无此制”。

说实在话,这个不算。

既然薛蝌在王夫人上房,那么一起来的邢夫人的兄长、王熙凤的兄长王仁,必定也在。

至于女眷跟亲戚朋友家的外男能不能会面,临时我还没有查到详细质料说“不能”的,那么我从就举个“能”的例子。

《乱世芳华》,我对它的定位是带着玄学金手指的宅斗文。

行文至今,有些内心话想跟姐妹们分享。

普通举这类大师庭端方上的例子,用红楼梦比较有压服力,那么就说个红楼梦里的。

至于“以妾为妻”,精确是说,官员的老婆归天了,或者和离了,他将妾室扶正为正妻,写上了族谱,这才叫“以妾为妻”,是要受刑的,法律是不准的。

说一下比来的感触。

这么多外男进了内院,黛玉啊探春等女人家,这些人并不是她们的亲戚,她们也没有避开。

那么,我们先说下“端方”。端方、律法,都是统治者用来束缚百姓的东西。在君权、父权轨制的当代,君主、父亲打杀后代,都是不犯法的,何况踢两脚?

我畴前也写过一板一眼的宅斗文,认当真真遵守宅斗文里商定俗成的“端方”,但是看了几本质料以后,我垂垂发明,那些我们读者心中不能僭越的端方,某一些是没有明白史料左证的,它常常带着断章取义,或者干脆是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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