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血染荒丘[第1页/共5页]

“嗯,是块好处所。”凌云说。

“咱就到那儿歇歇脚吧。”

说着,他们已从玉米地里出来,来到了一条小叉的小道上,小道上长满了青草,少了些泥水。那矮个子清兵眼睛向四周搜索着,还在与高个子会商着女人。兵士当中,都是青丁壮男人,有着充分的精力,却又离妻别子,吃饱喝足以后。除了兵戈,就得想着放松,酒喝了,肉吃了。赌瘾也过了,就差找个女人放放身上的劲了。

“看你说的,你是我的拯救仇人,我也是孤身一人,我咋会不认你呢?再说了,我是朝廷追杀的钦犯,只怕到时候会扳连你呢,只要你不嫌弃我就行了。”

就在这时,只见张凌云从高梁地里鉆了出来,他“刷”地一声,甩出一只短刀,直刺矮个清兵的后背,那清兵便“哎哟”一声,倒在地上。那高个清兵正喘着粗气图欢愉,裤子脱了一半,暴露乌黑的屁股蛋子,便急不成奈地一把扯开了荷花女人的上衣,暴露了荷花的*,因而前头的傢伙便挺得直直的,周身的血开端喷涌,正要撕荷花女人裤子时,却因荷花冒死撕咬,又加上他本身的裤子拦腿,目标难以实现。这时候却见凌云呈现,便吓得呆若木鸡,刹时仿佛又明白了本身的处境,便急从荷花身高低来,忙去取那插在地上的刀,可他还没有站起来,却被本身的裤子绊了一跤,嘴里骂着:“妈的滋,子(你)们都不要命了!”此时凌云一个箭步上前,对着那清兵的脑门就是一拳,只打得他脸部着花,鼻眼都被血挡住了。荷花爹也趁机脱身,抓起那把插在地上的钢刀,对着那高个清兵劈了畴昔,鲜血溅得三人身上着花。可就在这时,那矮个清兵却又缓过劲来,举起那只红缨枪,对着荷花爹刺去。荷花见状大喊:“爹,防着背后!”可这时已经晚了,那矮个清兵一枪刺中荷花爹的后背,荷花爹回声倒下。凌云肝火中烧,一跃而起,猛扑上去,一拳打倒那矮个清兵,又夺他手中的红缨枪,对着他一阵乱刺,才将他刺死了。

“孩子,快快放下我,别华侈时候了,这一次谁也救不了我了,趁清兵还没有发明,你俩快快逃命吧。荷花她无依无靠,你就把她当作你mm吧。”

不知谁这么一喊,那小土丘的便乱了套,他们携小拖幼,背上承担,挟起衣物,便不顾统统。盲无目标四下奔驰。

那萧瑟的田野中传来一阵凄惨痛惨的哭声。

因而,兵士们便从分分开来,向那土丘包抄畴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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