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第2页/共3页]

这是战役当中的潜法则,如许的法则,即便是灵魂穿越,半路削发的马格努斯也晓得的一清二楚,并且绝没有违背它的心机。

毕竟,青铜,那是将人类从蛮荒的黑夜带向文明的曙光的标记,而中世纪,在这个‘暗中期间’里,再没有比这更冗长的黑夜了。

但这无疑是最精确的挑选。

因为它实在是太瘠薄了!瘠薄到除了地盘和鱼以外,甚么都没有!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地盘更贵重的财产,具有地盘,就等因而具有了天下。但是地盘的财产需求人的劳作才气揭示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小我,马格努斯就肉痛的不得了啦!

不就是为了让本身的职位百世传播,让本身的后代永久高人一等吗!

即便是到了无可制止,必必要用流血才气处理争端的时候,也只能流红血人的血,至于蓝血人的血,天然是越少越好。

贵族们为甚么要制定不杀贵族的法则?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包管本身没有个失利的时候,何需求搞得这么残暴呢?大师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干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友情来,逛逛亲戚串串门甚么的,岂不乐哉?

现在不晓得从哪冒出来的家伙――哦不对,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远亲,身上多少另有些‘蓝血’――但是这不首要,首要的是,万一本身的那些亲戚都有学有样,还如何包管本身的后代永久高高在上?

只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错了挑选。

布雷斯特有金子。

这是信息的不对等,他不晓得科特正在马格努斯部下干活。

然后,就是朋分战利品的时候。

但是,这事畴昔了就让他畴昔吧。

这就是法则的力量,在没有能够突破全部别系的气力之前,马格努斯是不筹算,也不成能违背它的。

但是我也没有扯谎不是。

实际上,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为甚么五千磅银就把布列塔尼给卖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伯爵大人真的是个枭雄,能进能退,能伸能屈,对甚么狗屁‘名誉’更是不屑一顾,如许的仇敌,不死确切是个大威胁。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笼统一点的名誉、名声以及声望以外,就是地盘,财产,另有黄金!

不美意义扯远了,话回正题,一个铜矿,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位于深山当中’、‘开采极其困难’的小铜矿,对于马格努斯来讲也不无小补。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