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为何而战[第2页/共3页]

那些死守着骑士光荣不罢休的家伙们,早在查理曼大帝的期间就已经绝种,骸骨都不晓得抛在哪个荒郊野岭任由野狗撕咬,有这类血的经验在前,他们如何能够还去信奉甚么骑士精力。

包含左火线直直的撞上了拒马,被贯穿了个透心凉的马队,以及右火线,冲锋的时候被长枪刺穿了心脏的不利蛋。

但是这些马队却并非如此。

马格努斯分不清本身是哪一种。

不过,值得光荣的是,好歹结果总算是出来了。

这些马队,他们为甚么要为布列塔尼公爵冒死厮杀?

固然之前曾经说过,但这里仍要再反复一遍,现在是1067年春,中世纪的中期,压根就不存在民族认识的期间。

只不过,固然离开了伤害的兵锋,但是被马队那样冰冷砭骨的目光包抄,直让公爵感到背部生芒……

是以禁卫军的士气一下子就提了上来,本来怠倦,又或者是被吓到手脚皆麻的兵士,也感受本身的身材就像是重新充满了力量一样,生机无穷。

更何况,马格努斯这边另有着经历丰富的老将奥德加坐镇批示,专攻劈面气势最亏弱的处所。

并且疆场本身,也没有他设想的那么尽是豪勇、热血彭湃。

兵戈这事,势均力敌的时候就是在拼胆量,谁气势上弱了一分,谁就输了整场战役。

但是,当这个父母筹算丢弃孩子单独逃生的时候,这份哺育之恩也就到头了。

真要论伤亡程度,马队恐怕要比禁卫军还要更惨,之以是还能够持续对峙而不露败像,不过是因为他们对布列塔尼公爵的那一份虔诚,以及马队天生的高傲在支撑着罢了。

并且这此中另有一种胡想幻灭的绝望,原觉得我以至心相待、以命相许,你就能略微珍惜我一些,却没想到,在你的目光,我也不过是一个危急时候随时都能够丢弃的炮灰。

但是双拳难敌四手,豪杰架不住群狼。

因为马队,他最强、也是能力最大的进犯便是冲锋,当马队本身都堕入泥潭的时候,那么马队就即是废掉了大半。

这世上的勇气大抵可分为两种。

将是兵的胆,为将者先弱一分,为兵者就弱非常,现在这会布列塔尼公爵方才暴露胆怯的意义,那边马队发觉到这一点,固然手上厮杀的态度没变,但是不自发的就收起了几分力,以防待会的逃窜了。

不过,他想,本身应当是属于第一种吧,毕竟,亲身拿剑上阵杀人,这在畴前,是只存在少年设想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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