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孩子亮丽退场,却不晓得欧阳尊连瞧也懒很多瞧一眼,只是见虎魄穿上一件他最喜好的粉红色时,掠过了,却想道:“她也配穿甚么粉红色?瞳瞳穿上去比她美一百倍。”这就是所谓恋人眼里出西施了!实在硬要拿虎魄跟瞳瞳比拟较的话,究竟上是不管哪一方面虎魄都只怕要略胜瞳瞳一筹,并且两人的美有着分歧的气势。瞳瞳美在清爽脱俗,仿佛纤尘不染的仙子普通,一双水亮的眸子清澈照人,最是勾民气魂。而虎魄则更象一个西方的贵族公主,蓝眸清澈而傲慢,就算现在她坐到欧阳尊的中间,清楚有些对欧阳尊动心动情,可却仍然给人她有些冷酷傲岸之感。

他被家人要协着勒令陪mm和虎魄去购物逛街,真是烦上加烦。那本国妹为甚么没有挑选哥哥而挑选了他?这还真他妈的有目光!让他哭笑不得,他但是第一次和哥哥一起被人遴选时占了上风,可倒是要命的一次!正中死穴。

“我的小哥哥从小就喜好女孩子穿粉红色的,这绝对不会错,快走啦!等下他如果偷偷地溜掉如何办?”媚媚催促着,拉起虎魄的手向门外走去。说真的,她真的怕小哥哥偷溜,如果不是大伯夸大他必然要陪虎魄,不然就不让他在内里自在安闲,文娱圈也别混了,要送他出国和大哥哥一起留学,将来和哥哥一起并肩领受家业的话,他必然不会这么灵巧地等在内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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