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夺得诗魁[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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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字!字中有股子苍劲气势,这么个不起眼的人,这手字竟然写这么好,

有些不断念的书香世家与张三金扳话了起来,旁敲侧击的探听张白易的统统信息。

然后代人便感受有一股热血从丹田攸然猛窜到头顶,心中一刹时便滋长出无尽的豪气。

“这……这世上竟然有此等奇才?此诗之妙,几近能够与当代大师并肩,实在让人叹服,让人叹服啊……”

张白易一句出口,全场氛围刹时凝固,统统人的耳朵都竖了起来,

余元卜奋力运笔,比如龙蛇普通,他肥胖的身材当中仿佛包含着火山普通的能量,笔锋过处,笔笔豪放,力透纸背,

万一进了东升中书院,那还不露陷?到时候恐怕要闹天大的笑话了……

“本日之诗,《将进酒》一出,再无其他诗作能入我之眼。如要论本日之魁首,我余元卜首推《将进酒》……”余元卜放动手中的狼毫笔,看着宣纸上的字体,余元卜感觉本身的笔法有精进了一些,

别的,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腾,有气势,亦有盘曲。

夏侯中书院的北闻堂北夫子这才恍然惊醒,他目光环顾四方,道:“请统统的夫子归位,我们共同评定本日的魁首之作……”

诗中屡用巨额数量字,既豪放又不给人浮泛夸大感,其本源就在于它那充分深厚的内涵豪情。

四周的其他才子们,一个个也是如痴如醉,沉浸在诗句的意境当中,难以自拔……

双笔才子余元卜,

“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何如的神态好像画出。将人生由芳华至朽迈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本来长久的说得更长久,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敷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一名大喝一声,用力的咽了一口唾沫。

笔尖在白萱上龙飞凤舞,写出了《将进酒》的第一句,

思忖半晌,张白易还是不敢等闲答允,他揉了揉脑袋,道:

此篇《将进酒》,篇幅固然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

以黄河的巨大永久形出世命的纤细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柔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慨,具有惊心动魄的力量,

四位夫子五位评委出了夏侯中书院的丁璇夫子仍对峙李芙蓉外其他四人都同意将本日魁首诗作评给张白易的《将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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