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二章 敌袭[第1页/共4页]

真力入体后,他感受神清气爽,身心镇静,体内充满力量。

幸亏那些战马都不是平常马匹,而是掺杂着妖兽血脉的混血马种,天赋就能抵抗风寒,体力又好,耐力实足,是以勉强能够夜以继日,星夜奔驰。

英布接到这道号令时,没有说甚么,只是用力拍了拍那身乌甲上的雪花,眼里模糊透暴露鄙夷之情。

但是作为西凉少主,这点修为却还远远不敷。牧云的担忧不无事理,牧野本就行军经历不敷,若想以元神八重修为,去节制那四位洞玄境强者,恐怕难以服众。

连马车上端坐着的牧野,都会感到浑身倦怠,更不消说内里那些裹着沉重盔甲的兵士。

这尊印玺由某种不着名美玉雕镂而成,差未几恰好能用一只手抓住。它通身白里透青,氤氲着丝丝缥缈真气,巧夺天工。

说这话时,坚固盔甲之下,英布的脸庞惨白如雪,说话语气更是冷酷如冰。

更何况,进京都今后,他还将面对清河真人这一劲敌,抓紧时候晋升修为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这支骠骑军队清一色雪甲红缨,手持银杆长枪,腰悬利剑,背挂雕弓,胯下骑着雪花般卷鬃骏马,雄浑威武,气震江山。

在这寒夏季候,在茫茫雪原上赶路,的确是件痛苦又古板的事情。

他把羊皮卷重新放回纳戒后,又从内里取出了牧云留下的另一件宝贝,云海番天印。

在这类酷寒气候里,任何人的情感都会变得冷戾,更不消说还要让他屈就于他不肯屈就的少年主帅之下。

若非四周有重重军士保护,英布惊骇动静太大,他早就抽出利剑,直接将马车里养尊处优的野世子殿下斩于马下,成为这支雄师的真正仆人。

牧野天然不晓得英布的实在设法,他也没工夫理睬这么多。现在,他正端坐在马车里,借着行军赶路的时候,用心研讨血侯牧云留下的宝贝。

他把番天印收动手上佩带的那枚纳戒里,跟九天雷魂剑储藏在一起,便利随时祭出印玺杀敌。

牧野目光轻颤,内心默念着羊皮卷上的笔墨,暗道,“看来,这不灭云纹既是武技,又是心法,能够一技两用。烈焰流云,就是不晓得实际结果如何。”

话音刚落,雄师行路两旁的雪山上,俄然有道道风声响起,吼怒低鸣,纤细而麋集。

因为劳累和愤激,他早已健忘这是兵法大忌,乃至底子没考虑过地形身分带来的隐患,一心只想着跟牧野较量。

“毕竟只是个娇生惯养的纨绔少爷,连戋戋鞍马颠簸都忍耐不了,又有何资格率领西凉铁骑纵横驰骋,称霸天下!都说虎父无犬子,哼,这野种底子配不上西凉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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