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两人交换的时候,俄然身后的丛林中传来一阵马蹄声。
“龙头直接砍下来带走就行了,龙筋……要如何搞?”格林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当接到恶龙攻击四周牧场的陈述后,豪格立即带领着步队赶到了现场。但是出乎豪格预感的是,那头攻击牧场的恶龙竟然已经被人杀死了!?
依托兽人强健的战役力,豪格在骑士团中混得风生水起,并终究成为了带领一支中队的少尉。
在龙头中间比划了一会儿,格林转头对金发大蜜斯扣问道:“对了,金发,你方才为甚么没有说龙鳞?莫非除了额头上的那一块外,其他处所的龙鳞就不值钱了吗?”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奉告我这里产生了甚么事吗?”头盔上面是一张吵嘴相间的猫脸,或者说是老虎的脑袋。
让倦怠的战马歇息,此中为首的一名骑士向格林走了过来。
几秒钟后,绿色的旗号顶风飘荡,一支设备精美的骑士步队从丛林中杀了出来!
“哦。”格林不置可否,“既然是你来自贩子家庭,那么你晓得龙的身上那些处所最值钱吗?”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蜜斯面前一亮:“龙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龙晶!龙晶是巨龙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如果要制作龙鳞套装,龙晶更是必备之物。”
奥尔雷骑士团作为约德城的常驻军,常常清理都会周边的伤害生物。豪格作为骑士团的一名队长,也曾经与恶龙战役过。那是一群奸刁、奸滑的生物,摈除它们或许不算困难,但是如果想要杀死它们,即便出动一个大队的精锐骑士也不必然能够办到。
“但是你的家人并不在这里。”格林双手一摊,“就算我想找你们帮手,你也甚么都做不了。”
“你那边是上风。如果惊骇的话,就离远点吧。”
看了一眼放在篝火上的烤龙肉,豪格叮咛队员们待命,然后向那两小我走了畴昔。
女的看起来像是城里的大蜜斯,而男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浅显的布衣冒险者。
格林:“这类事你能做主?”
豪格就是一名在约德城糊口并定居的是兽人,并且胜利通过了神殿骑士的考核,成为了奥尔雷骑士团的一员。
杀死这头恶龙的是谁?
“巨龙浑身是宝,没有任何一处不值钱,辨别只是代价的多寡罢了。”金发大蜜斯顿了顿,“龙皮是制作顶级邪术羊皮纸的贵重质料,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绿龙的鳞片能够疏忽腐蚀,建形成邪术铠甲后,能够让穿戴者免疫强酸和腐蚀。但是……因为这头绿龙仅仅是一头青年龙罢了,就算建形成邪术铠甲,其防备力恐怕也很难让人对劲,同时强酸免疫也是一个非常奥妙的结果。独一的上风恐怕就在于龙鳞甲要比金属铠甲简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