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煞看了余念娘一眼。

瘦男人看着面前女人,皮肤白净,长得水灵灵的,倒挺斑斓,这不是刚才坐在那边看书的女人?

“掌柜的,把那条水晶项链给我包起来,我要拿归去给我那婆娘……”

“我这是来买东西。”瘦子拿出刚包好的金戒指。

地煞则悄悄的潜伏李字商号外。

掌柜的看了余念娘一眼,干笑道:“先生看中这戒指,好说好说。不过,这位女人……”

三人到的时候,李长生公然没在商号内,只要掌柜的和伴计。

瘦子刚好对他招手,指着柜台里一只半新不旧的镶红宝石的金戒指叽哩呱啦说了一通。

而余念娘坐在桌边喝着茶,也不焦急。五彩出去没一会儿,手里拿着一本书又返来了,接着余念娘看起书来。

但是,他再一看那戒指,一颗这么大的红宝石实在很可贵。倘若两样都买下来,定然花很多银子,瘦子放下斑指,手拿向红玉石戒指。可惜他刚拿着戒指,一只纤纤玉手指也拿着戒指。

意义就是说初夏了,气候还算清爽煦和,芳草也未因骄阳的淫威而枯萎。以是,人坐在屋子里一点儿也不会感觉闷热。

那戒指是别人拿来当的,厥后过了刻日没人来赎,掌柜的便摆放出来筹办售卖。戒指看着普通,做工好,精美,只要好些的技术匠人都能达到这要求,关头在于那戒指上面的红宝石又大又好,细心看其切割陈迹,平整而光滑,并且一看就晓得这是一块完整的红石宝切割成的。

没一会儿,就有客人上门。

比及余念娘三人出了商号,瘦子便问掌柜的:“此人是谁?”

“还就得白日。”瘦子道:“他武功高强,擅长夜行,早晨脱手恐怕更难。”

“这个,鄙人也说不清。”掌柜的道。

不过,这类东西倒合适一些年长的老太太戴。

他回过甚来。

“还没有。”五彩道。

掌柜的一时傻眼。

然后三人离堆栈,径直去了李字商号。

有人道:“就算昨夜筹议好打算,也得比及早晨脱手啊,这彼苍白日的被人瞥见如何办?”

“嗯。”余念娘走到榻边躺下,闭目养神。

“对。择时不如撞时,就现在。我刚才来的时候瞧见他在这儿不远处,就在两条街远的处所……”大胡子道。

“诶,晚一步,那么好一颗红宝石啊……”

别的人不满瘦子:“你不也在?”

瘦子面前一亮,对这班指很对劲的模样。

说话的调子公然如地煞所说,听起来怪怪的。就仿佛说话者死力的想使本身的腔调和四周人的一样,但因为过于在乎,反而腔调和发音更不准,更多的透露本身本来的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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