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去的,第3、第4、第五,亦是如此,都是挑选同时服食的体例,都是给出一样的混合结论。

轻易被人混合的丹药,确切很让人头疼,要辩白它们的分歧,采取服食这类体例,这并不失为最便利的体例之一。大千天下,无奇不有。丹药服食的体例亦有很多种,却为何三十六个修士,都挑选了同一种体例体例,这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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