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得我为甚么讨厌锦衣卫吗?”

没等逍王反应,她踅身就往都城方向跑。

并且——

那几名作歹的男人相互对视一眼,此中一个刀疤脸上前一步,坏笑道:“这位公子,话可不能胡说,你那只眼睛看到我们谁强抢民女了?这但是我兄弟的浑家!”

昨夜的缠绵历历在目,她仰眸望天,羞赧的抿了抿唇,但愿本日她和牧容都能有一个好表情。

还好卫夕和逍王的体力都不错,几次绕了几个圈,专挑犄角旮旯的斜坡跑,不知过了多久,总算把那几个逃亡徒抛弃了。

卫夕:“……”

谁他妈挖这么大一个坑!

话音刚落,卫夕脸上的神采蓦地一僵。

砰——

与之对峙了一会,卫夕拇指一弹刀柄,暴露一节锋利的刀刃,自傲地笑了笑:“至公子,拔刀吧!归正这那边不是都城,今儿就跟他们好好干上一架!”

目睹功德败露,几个男民气里那叫一个沉闷,顿时恼羞成怒。

她的工夫不弱,若不是因为他,恐怕也能清算了那几个贼人。

这调子侃让在场的人哄然大笑,卫夕也哧哧地捂住了嘴,心道这逍王也不是纯痴人,还是有点眼明心亮的。话说那几小我长的真不咋地,配这妇人,倒是妇人亏了。

男人捂住头部嘶嘶地抽起了冷气,借此机遇,那妇人摆脱他的钳制,大喊着道了声谢,捡起地上散落的竹筐朝相反的方向跑了。

跑!

“嘁,走了也不说声。”卫夕不满的嘟囔一句,翻开锦被下了床。

醒来的时候牧容已经不知去处,摸摸中间的被褥,还是温热的。

但是抱负很饱满,实际很骨感。没多久,她就晓得为何这小王爷被赐为“逍王”了——

“起来吧,跪来跪去看的心烦。”逍王淡淡瞥他一眼,复又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太偏僻了,我们从速归去吧。”

身后的几个男人穷追不舍,还乐此不疲的在前面咋呼,上演了一场当代版的存亡逃杀。

那女子的穿戴打扮倒是像个少妇,可她的衣料并不好,浅显的棉麻对襟长袄。而那几小我穿得都很华贵,特别是阿谁揪住女子的男人,一袭质地上好的长袍,头挽玉冠,如何看都不像是一家子。

言罢,男人拉着女子的胳膊,将她往不远处的马车上推搡。

可她这么一咋呼立马透露了她的身份,为首的汉仔细心打量她一眼,色迷迷的摸了摸下巴,“呵,没想到你还是个小娘们呢。”他看了眼四周的弟兄,“行啊,你们放走一个,现在就让你赔偿我们哥几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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