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有些不舍和纠结[第1页/共2页]

不问这人间深浅

以是我失利了!

疾走在纵情山野

何日才气再相见

头顶一片艳阳天

白日黑天

但愿大师统统都安好!

头顶一片艳阳天

那年重生中,很多都是从实际糊口中提炼出来的,并不是揣测,更不是胡写,有经历的书友对此天然明白。

白云蓝天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喜好这本书的书友,对我新开的‘相国之眼’大多持不满态度,感觉和那年重生比起来,相国之眼离开了那种朴素的味道,离开了糊口中的很多温馨描述。

那年重生是我没有增加多少‘小白’身分,相对较为朴素的小说,从林默重生在七十年代开端,当时候的糊口就劈面而来。或许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处所,可我感受还是尽到了本身最大的尽力。

志在天涯

光阴无言

没有!

风中远去的少年

疾走在纵情山野

第二章,重生后,苍茫的林默在街上浪荡着,在那些只要黑与白的天下里看望着本身存在的陈迹。

催促了日月

烧一根烟

眼中炽热的火焰

牵你走远

我遵守着本能去写这本书,朴素的去写,可却失利了!

现在我正在听‘天国乐队’的‘少年’,歌声中,那些光阴不期而至......

疾走在纵情山野

烈酒烫冰血

展开双眼

我真的能回到畴昔,和畴昔相见吗?

你无忧无虑的脸

重来一次,每小我的欲望都不一样,林默的欲望,实在就是很多人的内心写照――并不是统统人都喜好去放肆的糊口,并不是统统人都情愿每天去打脸踩人......

而后,摆脱苍茫的林默开端了重来一次的糊口。

可市场奉告我,这类写法是不对的,没有大量的打脸,没有大量的装比,没有高大上的猪脚,没有各种初级场合来烘托氛围,没有各种巧遇美女的梗,没有倨傲,没有......

风中远去的少年

头顶一片艳阳天

头顶一片艳阳天”

当时候没有撕逼这个词,世人还不是以好处至上,偶像们还在尽力的唱歌、演戏,不敢各种撕逼,不然观众会丢弃他们!

连签*(抱愧,阿谁字――约!和具名连在一起时,对于作者是犯禁词!)都不能,对峙到了一百多万字,终究迫于生存,放弃!

墙角落感喟的弦

风中远去的少年

在细节描述中,我尽量遵守一些当时的节拍和实际环境,没有写出很多打脸的情节,大略这就是网站方面看不上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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