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四、洪承畴来了[第1页/共4页]

世人听她说满门被杀,仅她一人活命,都晓得她是被贼人抓来yin乐的,心中都想:此女十有八九已经被贼人污辱,倒是忒不幸了些。

李洁琼点了点头,还是紧紧抱着薛红旗。

“我们是白水、澄城、大荔的民团,嗯……就是乡勇。”

过了好久好久,土沟内里终究没有人声了,小女人还是一向不敢转动,又等了好久,直到确信统统的贼人都走*了,她才终究谨慎翼翼地探出头来……此时天光已经微微发白,放眼望向四周,一片空旷,人影全无,看来三十六营的贼兵已经去得远了。

当代的军队,甲胄的首要性要强于兵器,因为兵器不过乎就是那几种,甚么矛啊、刀啊、弓啊、弩啊一类的玩意儿,这些东西都有个共同的题目,就是杀伤力有限,一旦碰上铁甲,底子就半点感化都没有。一个穿铁甲的兵士和一个穿鸳鸯战袄(棉甲)的兵士放对时,挨上对方七八刀都没事,反手一刀就能把穿棉甲的给放倒。这也是当代的武将冲锋陷阵,单枪匹马杀得很威风的启事。武将都是满身披鱼鳞甲的,冲进一堆穿布衣的杂兵内里,刀光一闪,人头飞舞,但是杂兵们的刀枪却捅不穿鱼鳞甲……以是,各个朝代的朝廷都明文制止官方私藏甲胄,却不由私藏兵器。这类近况直到火器大行其道,才开端窜改。

逃进土沟里的小女人死死地缩在暗影中,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她只感遭到土沟两边不断地有人走过,一向有人走……哗啦啦啦走了好久都没有走完。她很惊骇有人的火把向土沟里照一下,她就会垮台,但她是荣幸的,数千人从这个土沟边跨过,竟然没有人一个看到她躲在那边。因为贼兵们也是心慌不测埠在逃窜,哪有人不足暇去拿火把照个土沟?他们巴不得逃得越快越好,逃到洪承畴看不到摸不着的处所。

许人杰顿时就乐了:“你这是甚么环境?”

朱元璋站在三十六营曾经逗留过的处所,游目四顾,莞尔一笑:“这些家伙公然入彀,被我们骗到四川和湖南去了。”

贼兵的营寨连夜起拔,几个义兵头领的嘴巴都不是很严,大大咧咧地就把洪承畴在用计包抄他们的事说给了部下听,部下们又呼喊着满营乱嚷嚷。别看他们有近十万雄师,阵容浩大,但是一听到洪承畴的名字,就仿佛受了惊的小白兔,刷地一下踹起了三丈高。底子不需求头领儿催促他们,贼兵们就用最快的速率清算好了东西,那行动比练习有素的精兵还快了几分。流窜了很多年的贼兵,别的本领拿不下台面,这搬场逃命迁徙展转的工夫倒是独步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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