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离俗览第七(1)[第4页/共5页]

子墨子游公上过於越。公上过语墨子之义,越王说之,谓公上过曰:“子之师苟肯至越,请以故吴之地阴江之浦书社三百以封夫子。”公上过来去於子墨子,子墨子曰:“子之观越王也,能听吾言、用吾道乎?”公上过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虽子亦不知翟之意。若越王听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於宾萌,未敢求仕。越王不听吾言、不消吾道,虽全越以与我,吾无所用之。越王不听吾言、不消吾道,而受其国,是以义翟也。义翟何必越,虽於中国亦可。”凡人不成不熟论。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今可得其国,恐亏其义而辞之,可谓能守行矣。其与秦之野人相去亦远矣。

高义

当禹之时,天下万国,至於汤而三千馀国,今无存者矣,皆不能用其民也。民之不消,奖惩不充也。汤、武因夏、商之民也,得以是用之也。管、商亦因齐、秦之民也,得以是用之也。民之用也有故,得其故,民无所不消。用民有纪有纲。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为民纪纲者何也?欲也恶也。何欲何恶?欲荣利,恶辱害。辱害所觉得罚充也,荣利所觉得赏实也。奖惩皆有充分,则民无不消矣。

上德

荆人与吴人将战,荆师寡,吴师众。荆将军子囊曰:“我与吴人战,必败。败王师,辱王名,亏壤土,忠臣不忍为也。”不复於王而遁。至於郊,令人复於王曰:“臣请死。”王曰:“将军之遁也,以其为利也。今诚利,将军何死?”子囊曰:“遁者无罪,则后代之为王将者,皆依倒霉之名而效臣遁。如果,则荆国终为天下挠。”遂伏剑而死。王曰:“请成将军之义。”乃为之桐棺三寸,加斧锧其上。人主之患,存而不知以是存,亡而不知以是亡。此存亡之以是数至也。郼、岐之广也,万国之顺也,今后生矣。荆之为四十二世矣,尝有干溪、白公之乱矣,尝有郑襄、州侯之避矣,现在犹为万乘之大国,当时有臣如子囊与!子囊之节,非独厉一世之人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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